近日,三亞市人民政府發布《三亞市普惠性托育機構認定、資金補助和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普惠性托育機構托育費收費標準,對普惠性托育機構實行等級分類補助等。據悉,該《辦法》6月1日起施行,旨在建立差別化的財政資金補助撥款制度,推動三亞托育服務行業健康發展。
《辦法》所稱的普惠性托育服務機構補助,是針對為3歲以下嬰幼兒提供質量有保障、價格可承受、方便可及服務的民辦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發放一次性建設補助和運營補助。依據《三亞市3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機構等級評估標準(試行)》,三亞將對全市托育機構進行等級評估分類,分為市示范級、市一級、市二級、市三級托育機構。
根據該《辦法》,普惠性托育機構所獲財政補助資金為定額補助。定額補助資金包括一次性建設補助資金和運營補助資金。
一次性建設補助資金是指政府按普惠性托育機構實際建設的總托位數,并根據托育機構等級評定撥付的資金。等級定額補助標準為:一級(含市示范級)普惠性托育機構每托位補助10000元;二級普惠性托育機構每托位補助8000元;三級普惠性托育機構每托位補助6000元。
運營補助資金是指政府按普惠性托育機構實際收托普惠嬰幼兒數,并根據托育機構等級評定撥付的資金。等級定額補助標準為:全日托市示范級普惠性托育機構每人每月補助1000元;全日托一級普惠性托育機構每人每月補助800元;全日托二級普惠性托育機構每人每月補助400元;全日托三級普惠性托育機構每人每月補助300元;半日托補助標準按照全日托相應標準的50%核定;計時托每小時補助標準按照全日托相應班型級別補助標準以每月22個工作日、每天8小時折算;普惠性托育機構經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開設特殊照護的特殊嬰幼兒定額補助按該機構等級標準上浮35%。
此外,經認定的普惠性托育機構有效期為3年。在有效期內,若機構自愿退出普惠性,需提前以書面形式報相關主管部門確認,并退回財政補助資金。其中,未達1年的需退回全部財政補助資金,未達2年的退回50%財政補助資金。因不可抗力原因停止辦托的,財政補助資金可不予退回。
(記者 胡擁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