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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市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局
關于印發《三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定
實施細則》的通知
三旅文規〔2025〕1號
各相關單位:
《三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經2024年2月1日八屆三亞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于2024年2月20日印發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實施。為確保《規定》落實落細,根據《規定》內相關法律條款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旅文局對照《規定》,圍繞細化《規定》實施措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傳承項目、傳習基地的認定及獎補等內容,編制《三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定實施細則》,作為《規定》的配套實施文件,《三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定實施細則》已于2025年7月4日經三亞市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局第60次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以印發,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三亞市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局
2025年7月7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