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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市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三亞市村郵站運營管理辦法》的通知
三府規〔2025〕12號
各區人民政府,各管委會,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三亞市村郵站運營管理辦法》于2025年10月17日經八屆三亞市人民政府第8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三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三亞市村郵站運營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適應城鄉一體化發展需求,深化鞏固郵政公共服務均等化,加強村郵員隊伍建設和管理,保障村郵站規范穩定運行,以確保全體社會成員享受到基本的郵政服務,更好促進和美鄉村建設,助力鄉村全面振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農村寄遞物流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21〕29號)、《關于印發海南省村郵站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瓊發改交能〔2012〕242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村郵站”是指設置在行政村提供郵政服務的終端設施,是集物流、商流、資金流、信息流“四流合一”的綜合便民服務平臺,是推進郵政公共服務轉型升級、發展農村電子商務、農村物流配送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村郵員”是指在村郵站提供農村郵政服務、電商服務、物流服務的村民。村郵員為公益性崗位,承擔村郵站的日常管理和運行,確保黨報黨刊、郵件、郵政普通包裹及郵政用品用具安全。
第四條 本市按照基本公共服務要求,加強對村郵站的建設和管理,保障農村地區享有郵政基本服務,落實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進一步強化投入保障,不斷完善配套制度,促進村郵站規范運行。
第五條 市郵政管理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等依照職責負責對村郵站的服務過程和成效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并建立長效協作工作機制。
第六條 中國郵政集團有限公司三亞市分公司(以下簡稱市郵政企業)負責做好村郵站的業務指導和運營管理,制定完善安全運行等相關制度,組織開展村郵員業務培訓,應當免費提供村郵站所需的各類業務單據和郵政用品用具,落實好村郵站接轉黨報黨刊、郵件、郵政普通包裹等工作考核,確保村郵站正常運營。
第二章 基本服務功能
第七條 村郵站基本服務功能是實現郵政普遍服務功能,具體是代售信封、通信郵票,收寄平信和明信片,實現農村地區平常郵件(平信、賬單、明信片、印刷品等)、給據郵件(掛號信、領取包裹通知單、匯款通知單等)、中央和省級黨報黨刊等投遞服務以及郵政普通包裹攬收和投遞。
村郵站承擔下列基本服務:
(一)村郵站應當按照市郵政企業作業計劃要求,及時接收處理所屬郵政支局(所)送達的報刊、郵件、郵政普通包裹等,并在規定時限內轉交給村民用戶;
(二)村郵站應當積極攬收本行政村轄區內上行的郵件和包裹,確保村民享受便捷、安全的寄遞服務。
第三章 拓展服務功能
第八條 村郵站拓展服務功能是在保障農村通郵的基礎上,根據實際需求和開辦條件,不斷拓展服務領域,充分利用村級寄遞物流綜合服務站、郵政便民服務站、電商服務站、農村綜合服務社、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等平臺資源,疊加更多便民利民服務功能,形成資源共享、平臺共用的合作模式,將其打造成為農村綜合便民服務平臺。
市郵政企業負責下列村郵站拓展服務:
(一)市郵政企業應當加強與電商、供銷、電信、金融等行業的溝通協作,積極簽訂拓展業務疊加代辦協議,共同篩選適合的村郵站疊加各項便民服務業務,更好地服務農民生產生活,助力鄉村振興和農民增收致富。市郵政企業按代辦協議考核發放疊加的各項業務代辦費;
(二)市郵政企業應當將村郵站功能與村級寄遞物流綜合服務站、郵政便民服務站、電商服務站、農村綜合服務社等功能相銜接,引入郵政信息平臺疊加代收代繳、農資配送、農產品銷售、批銷大單品業務、社區團購、助農貸款等服務,推動農村郵政網絡資源的綜合利用,提升村郵站可持續運營能力,滿足農民群眾用郵需求;
(三)市郵政企業應當充分發揮村郵站的作用,將其打造成“多站合一、一點多能、一網多用”的農村綜合便民服務平臺,加快構建完善農村末端共同配送體系,助力提高農村地區基礎設施完備度、公共服務便利度,更好滿足農村生產生活需要,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建設和美鄉村提供有力支撐。
第九條 村郵站應當綜合利用互聯網、物聯網等先進科技手段,創造條件疊加郵政便民服務站綜合平臺,實現動態管理和信息共享,促進農村電子商務和網絡購物在全市農村地區的全覆蓋,鼓勵“交郵合作”,促進農村客貨郵融合發展,降低農村運輸投遞成本,激活農村雙向物流,在刺激農村消費升級保障工業品順利下鄉、助力農產品出村進城,促進城鄉經濟循環流通轉型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第十條 村郵站應當借助“互聯網+”發展契機,以線上線下消費為依托,拓展“最后一公里”服務范疇,打造個性化的末端服務體系;以信息化村郵站為基點,與農村電商配送銜接,疊加服務種類,提升服務質量,實現郵政普遍服務均等化、寄遞服務便捷化、電商服務多元化。
第四章 站點及人員管理
第十一條 村郵站為村級公益事業,村郵員為公益性崗位,每個村郵站應當配備1名村郵員。村委會確定村郵站場所和人員,負責村郵站場所、設施設備等資產管理,負責村郵員出勤和履職等情況的考核與管理。市郵政企業按照本辦法規定,配合村委會做好村郵站的運營管理和村郵員的業務培訓、考核、補貼發放等。
第十二條 村郵站應當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和必備的設施設備。原則上每個行政村應當設置一個村郵站,結合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可以綜合考慮特殊因素個別差異化設置村郵站。村郵站應當充分搭載行政村現有的公共資源(如村委會辦公場所、黨群服務中心、村級寄遞物流綜合服務站等)加以改造設置,具有獨立空間,場所面積原則上不少于15平方米。市郵政企業應當配合村委會加強村郵站的改造設置和日常運營管理工作,場所設置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并經市郵政管理部門牽頭驗收后確定使用。
第十三條 村郵站應當堅持集約化、公共化、規范化發展方向,按照“多站合一、一點多能、一網多用”要求和“建設與規范并重”工作思路,鼓勵支持利用村內現有的小超市(便利店)等人流量較大、方便用戶往來的固定場所改造設置村郵站,推進村郵站疊加村級寄遞物流綜合服務站、郵政便民服務站、電商服務站、農村綜合服務社等功能,進一步整合資源,保障村郵站有場地、有標識、有人員、有設備、有制度、有固定服務時間。
第十四條 村郵站原則上每周服務時間不少于5天、每天營業時間不少于6小時,如遇特殊情況暫停服務的,應當事先向市郵政企業和村委會報備,在村郵站張貼告示對外公告,并委托其他人員或采取措施保證服務不中斷。
第十五條 村郵員選用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長期生活在本行政村或具有本行政村戶口,原則上年齡在18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性別不限;
(二)身體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基本的電腦、智能手持終端操作技能;
(三)熱愛村郵站工作,具有為村民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四)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用生活相對困難的村民。
第十六條 按下列程序選用村郵員:
(一)篩選推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由市郵政企業向村委會推薦;
(二)考察選用。由村委會對村郵員人選進行實地考察并確定人選;
(三)培訓上崗。村郵員上崗前,由市郵政企業集中或分期組織開展培訓,學習村郵員必備的郵政業務知識和基本技能,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十七條 村郵員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按照村郵員退出機制處理并重新選用:
(一)原則上超過法定勞動年齡或因身體原因不適合擔任村郵員工作的;
(二)違規向用戶收取報刊、郵件、郵政普通包裹投遞服務費用的;
(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侵害公民通信權利和通信秘密事項的;
(四)村郵站服務質量考核半年內累計2次低于60分的;
(五)服務態度與服務質量較差、村民意見較大的;
(六)其他需要調整更換的情形。
第五章 資金管理
第十八條 保障村郵站實現基本服務功能所需資金稱為村郵站運營資金。根據《關于印發海南省村郵站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瓊發改交能〔2012〕2424號)等文件要求,本市村郵員工作補貼由省財政和市財政按3:7比例分擔;村郵站運營維護費用等經常性支出,由市財政承擔。
本市村郵站運營資金由市財政主管部門負責納入三亞市年度財政預算安排。市郵政管理部門負責按有關規定,提出下年度全市村郵站運營資金預算并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經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核后列入部門年度預算,年度財政資金下達后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每半年額度統一劃撥給市郵政企業進行考核代發。
第十九條 村郵站運營資金主要用于支付村郵員工作補貼和村郵站日常運行維護費等經常性支出。
村郵員工作補貼由市郵政企業依據《三亞市村郵站基本服務功能檢查考評表》(詳見附件)的內容對村郵員每月工作情況進行考核,按考核結果發放工作補貼。因考核被扣除的村郵員工作補貼資金,統籌用于全市村郵站設施設備維護和更新。村郵員工作補貼不包括拓展服務功能產生的代辦業務費。
村郵站日常運行維護費用主要用于投遞電動三輪車維修(含蓄電池更換)、購買村郵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村郵站水費、電費和通信費等。村郵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市郵政企業從村郵站運營維護費中代扣后統一購買,扣除購買村郵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所需費用后,其余村郵站運營維護費實行村郵員包干使用。
第二十條 各村郵站開展拓展服務功能業務的,按照第三章第八條規定由市郵政企業負責考核發放代辦業務費。
第二十一條 市財政主管部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村郵站運營資金的監督管理,確保資金使用規范安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村郵站運營資金。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章 檢查考核
第二十二條 市郵政企業應當明確具體部門和人員負責下列村郵站業務指導和檢查考核:
(一)每月通過現場檢查、征求村委會意見或群眾反饋意見等形式對村郵站進行考核,填寫《三亞市村郵站基本服務功能檢查考評表》,并于每月10日前將考核情況反饋村委會,同時報送市郵政管理部門備案;
(二)市郵政企業按考核結果發放村郵員工作補貼。檢查每扣1分減發當月1%的工作補貼,減發當月補貼原則上不超過200元;
(三)村郵站拓展服務功能業務的檢查考核,參照村郵站基本服務功能檢查方式進行,考核結果作為代辦業務費發放的依據。
第二十三條 村郵員應當按照村郵站各項管理規范標準提供代辦服務,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承擔保護公民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和郵件安全的責任,保障公民通信權利。對于發生私拆、隱匿、毀棄郵件報刊等行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村郵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按規定時間及時準確地做好本行政村區域內報刊、郵件、郵政普通包裹投遞等工作,不積壓延誤、不亂投亂放、不擅自停投;
(二)自覺接受市郵政企業組織開展的業務技能培訓、業務指導、運營管理、服務質量檢查考評;
(三)村郵員因本人過錯造成用戶的報刊、郵件、郵政普通包裹丟失、損毀或發生延誤,由村郵員本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市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農村投遞服務質量監督檢查,指導市郵政企業做好村郵站運營管理工作,督促市郵政企業加強村郵站檢查指導工作,著力提升農村郵政普遍服務水平。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三亞農墾各居結合實際情況,確需設立站點的,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1日。本辦法的具體應用問題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