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營商環境投訴舉報獎勵辦法(試行)》將于2024年1月15日起實施
加強營商環境社會監督 推進營商環境共建共治共享
社會公眾可通過線上線下等方式進行投訴舉報,最高獎勵5000元
12月25日,記者從三亞市營商環境建設局獲悉,《三亞市營商環境投訴舉報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4年1月15日起實施,社會公眾對三亞行政機關和公共事業單位存在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以致損害營商環境的行為,可以向營商環境主管部門進行投訴舉報,行政機關對投訴舉報查證屬實并予以物質獎勵。
市營商環境建設局局長朱志興表示,《辦法》的印發與即將實施,旨在加強營商環境社會監督,推進營商環境共建共治共享。“《辦法》共有十四條內容,其中不僅明確了投訴舉報應當通過線上線下等方式進行,還明確了受理范圍。”
《辦法》指出,投訴舉報應當通過線上線下等方式進行(投訴舉報渠道變更調整的,以營商環境主管部門公布為準)。線上投訴渠道:電腦或PAD端,可登錄海南12345熱線官網(12345.hainan.gov.cn),或海南省人民政府以及各級政府官網首頁“交流互動”—“海南12345熱線”;手機端,可登錄“海易辦”APP首頁“海南12345熱線”、“海南營商環境”微信公眾號“問題受理”;郵箱:zmgyshjfwk0898@163.com。線下投訴渠道:來信或來訪地址:三亞市吉陽區新風街259號三亞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三亞市營商環境建設局;郵編:572000;聯系電話:(0898)38221732。
《辦法》明確了受理范圍,市場主體在市場準入、投資建設、融資信貸、生產運營、退出市場等過程中遇到的準入門檻高、辦理環節多、審批耗時長,違反規定增加或者變相增加辦事事項、辦事環節、辦事材料或者延長辦事時限的;變相設定或者實施行政許可、繼續實施或者變相實施已取消的行政許可,擅自收費、越權收費、超標準收費和重復收費的,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政策文件不按照規定聽取市場主體意見的;拒絕、推諉、拖延履行法定職責,不擔當、不作為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門難進、臉難看、不辦事的;執法不規范、以罰代管、過度執法的;“新官不理舊賬”,不履行向市場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或者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生效的司法裁判文書和仲裁文書的;對市場主體故意刁難、“雁過拔毛”“吃拿卡要”的;沒有法定依據實施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行政行為,妨礙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違約拖欠市場主體的貨物、工程、服務等賬款的;其他不履行優化營商環境職責或損害營商環境的行為。
《辦法》明確,投訴舉報問題線索經有權機關查實的,由市營商環境主管部門視情節和處理結果對投訴舉報人實行獎勵,投訴舉報獎勵金的數額最終以市營商環境主管部門的決定為準。對于問題線索屬于嚴重影響三亞市企業經營活動開展或項目推進,或者企業和群眾反映集中、代表共性堵點問題的,經查證與實際情況相符,且被舉報對象受到組織處理或紀檢監察機關等相關部門通報批評或約談的,獎勵投訴舉報人5000元。
(記者郭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