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關于促進外資提質增效行動方案》
政策解讀
一、起草背景
2017年到2020年,國務院和國務院辦公廳連續發布《國務院關于促進外資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國務院關于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外貿穩外資工作的意見》等文,為地方制定外資促進政策提供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也在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進一步增強外商投資中國的信心。為深入貫徹《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精神,充分利用外資推動三亞經濟健康快速發展,根據相關文件精神,三亞市外商投資企業對接合作工作專班辦公室起草了《三亞市關于促進外資提質增效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
二、起草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南自由貿易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于促進外資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7〕39號)、《國務院關于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8〕19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9〕2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穩外貿穩外資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20〕28號)、《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的實施意見》(瓊府〔2017〕93號)。
三、主要內容
綜合各方意見,并參考各省、市、區相關政策文件,行動方案正文結構采用分層表達式的架構形式。即正文的內容分成導語、主體和結尾三部分。導語部分,主要說明行動方案制定的目的、依據、背景等。結尾部分主要說明行動方案的去重原則、解釋和落實等。主體為若干具體提質增效行動措施,具體如下:
(一)嚴格落實外資準入政策。充分利用了國家對外資的準入前國民政策和負面清單政策,結合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特別優勢,強調國家對海南特別放寬的投資領域,充分落實準入類政策優惠。
(二)加強土地政策支持。主要結合海南省相關政策支持,落實多樣化的土地流轉方式;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允許工業、倉儲、研發、辦公、商業、租賃住房等用途混合利用,并按照主導用途供地;對現有外資制造業企業集約化用地進行支持。
(三)推進“放管服”改革。通過積極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優化辦理涉外商務領域各項行政審批事項、完善外商投資監管工作和加強政策宣講等措施,從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和變更到涉外商務領域各項行政審批事項再到事后監督和企業服務的四個角度,對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優質的政府服務。
(四)優化外資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跨國企業申報貿易便利化試點企業,發揮國家在海南進行貿易便利化試點改革優勢,便利企業資金往來。對企業投融資提供支持。明確外商投資企業可以公平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收購,參與金融不良資產的重組與處置。支持外資通過設立股權投資基金等方式,參與企業上市培育、并購重組。提升對企業的金融服務。
(五)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創新。一方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加大知識產權領域執法力度,另一方面鼓勵外資參與打造深海技術科技創新高地,從專利申請服務等方面提供便利,保障外商投資企業的創新動力。
(六)提高外籍人才便利度。保障“高精尖缺”人才的評定程序,落實對相關人才及家屬來往三亞提供簽證和永久居留相關的便利。
(七)強化各區、各園區引資力度。利用園區行政管理權限優勢,保障園區企業發展和園區引資力度。支持各區、各園區出臺制定費用減免、資金支持等外資促進政策,鼓勵外商投資企業積極引入外資。引導外資投向三亞市鼓勵發展的對本地經濟發展、就業、技術創新貢獻大的利用外資重點行業、重點項目。
(八)加強招商引資工作。發揮外資專班作用,推動招商渠道、招商方式的多樣化;利用招商考核強化結果導向,增強招商服務工作,對招商團組提供政策支持,發揮招商人員主觀能動性。
四、關鍵詞詮釋
行動方案所稱“互聯網+政務服務”是指政府允許互聯網思維、技術和資源,以政務服務平臺為主要載體,以公共服務普惠化為主要內容,以實現智慧政府為目標,鏈接網絡社會與現實社會,重組政府組織架構和辦事流程,重塑行政服務和公共產品,衍生新的服務主體、服務模式和服務形態,實現政務服務體系融合創新的過程。行動方案所稱“四率”是指簽約落地率、項目開工率、投資完成率和項目投產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