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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市民政局 三亞市財政局 三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三亞市殘疾人聯合會
關于印發《三亞市“精康融合行動”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區民政局、財政局、衛健委、殘聯:
現將《三亞市“精康融合行動”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三亞市民政局 三亞市財政局
三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三亞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3年9月18日
三亞市“精康融合行動”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
根據《民政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國殘聯關于開展“精康融合行動”的通知》(民發〔2022〕104號)和《海南省“精康融合行動”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瓊民發〔2023〕3號)文件精神,充分解決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服務過程中工作機制不順、資金投入不足、專業力量不強等問題,穩妥有序推進全市“精康融合行動”相關工作,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認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職責,以促進精神障礙患者回歸和融入社會,減輕精神障礙患者、家庭及社會總負擔為目標,著力推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布局優化、資源投入整合強化、服務內容提質增效,探索形成可借鑒、易推廣的發展經驗和服務模式,增強精神障礙患者及家庭獲得感、幸福感,努力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營造安全、平穩、健康、有序的社會環境。
二、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
2023年,各區至少設置1個綜合功能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各區全面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康復對象接受規范服務率達到全市在冊符合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條件總人數的40%以上。2024年,50%以上村(居)可提供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康復對象接受規范服務率達到全市在冊符合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條件總人數的50%以上。2025年,60%以上村(居)可提供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康復對象接受規范服務率達到全市在冊符合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條件總人數的60%以上。用3年左右時間,在全市基本形成布局健全合理、服務主體組成多元、形式方法多樣靈活、轉介銜接順暢有序、管理機制專業規范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
(二)服務對象
為由各種原因引起的感知、情感和思維等精神活動的紊亂或者異常,導致明顯的心里痛苦或者社會適應等功能損害,有康復需求且經評估具備康復條件的居家精神障礙患者。
三、重點任務
(一)科學合理謀劃建設,全面夯實服務基礎
1.研究建立科學合理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市民政局、市衛健委、市殘聯要充分整合場地、資金、人力等方面資源,按照《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國殘聯關于印發<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規范>的通知》(民法〔2020〕147號)文件精神,各區建設1個具備評估轉介、培訓督導、服務示范等綜合功能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發揮輻射帶動作用和指導功能,逐步推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各區要結合本地實際,綜合精神障礙患者數量、社區康復設施狀況、社會工作者等專業人才規模等要素,統籌規劃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建設,合理布局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殘聯、各區)
⒉構建高質量基層服務網絡。市民政局根據精神障礙患者分布情況,按照有利于滿足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對象需求、交通便利、場所安全、轉診便捷、公用基礎設施完善等原則,充分利用養老服務機構殘疾人康復服務中心、衛生院等功能活動場所,合理布局全市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網絡,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滿足精神障礙患者全面康復需求的社區康復服務網絡。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應具備必要的精神障礙康復設施和條件,設置康復活動區、閱覽室、職業康復區、心理咨詢室、戶外活動區、日間休息室等;配備必要居家生活、娛樂、康復活動所需設施,如多媒體、電視、棋牌等;配備有康復、精神、心理等相關專業人員配備組成的工作團隊,并以社區康復服務點帶動周邊轄區開展居家康復服務;建立社區康復與居家支持相互融合、相輔相助的規范運行管理機制,到2025年基本實現覆蓋全市60%的居家穩定精神障礙患者社區康復服務目標。(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各區、康復服務機構)
3.統籌推進城鄉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各區要依托現有康復服務機構向周邊村(居)縱深輻射。所輻射范圍內康復服務工作開展的健康講座、等級評估活動需要涉及專業技術支持的,由市衛健委協調專業精神衛生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衛生院等醫療資源與康復服務機構實現有效銜接;引導城市精神衛生優質服務資源到農村開展康復服務,通過駐點幫扶、人才培養、技術指導等方式提升農村地區精康服務能力和水平;支持探索和推廣適合農村地區的精康服務模式。(牽頭單位: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皮膚性病與精神衛生防治中心、基層社區衛生機構、各區、康復服務機構)
(二)建立雙向轉介通道,全面實現“醫”“康”循環
4.建立完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轉介信息服務平臺。充分利用全國統一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國家轉介信息平臺,及時對接海南省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信息管理系統,實現數據交換共享。基層社區衛生機構負責收集轄區內符合康復條件居家精神障礙患者信息;市皮膚性病與精神衛生防治中心負責收集出院返回社區符合康復條件居家精神障礙患者信息;市衛健委于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分別將基層社區衛生機構和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收集轉介的符合康復條件居家精神障礙患者人員名單匯總后報送民政局;康復服務機構依據市衛健委提供給市民政局的符合康復條件居家精神障礙患者名單再次進行入戶摸底評估,并依據一人一檔要求建立康復服務對象信息檔案并報市民政局備案。(牽頭單位: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民政局、基層社區衛生機構、市皮精中心、康復服務機構)
5.建立完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評估轉介流程機制。
(1)市皮膚性病與精神衛生防治中心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開具出院康復評估、門診就診診斷評估,為符合條件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及其監護人提供社區康復建議,引導其接受社區康復服務。(牽頭單位: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市皮膚性病與精神衛生防治中心)
(2)對于有社區康復需求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經患者及監護人同意后,有關醫療衛生機構通過國家嚴重精神障礙信息系統上傳轉介信息。全國轉介信息平臺通過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獲取患者評估轉介數據。(牽頭單位:市衛健委;責任單位:基層社區衛生醫療機構、市皮膚性病與精神衛生防治中心)
(3)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同步收集精神障礙康復服務點、精神障礙患者及監護人、各類企事業單位、村(居)民委員會、社會組織和個人提出社區康復申請,由精神康復服務機構社會工作者審核評估康復需求后給予登記。(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康復服務機構)
(4)符合轉入社區康復條件的,原則上按患者居住地、屬地管理原則,轉入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信息管理系統。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應及時組織精神科醫生、護士、康復師、社會工作者等專業人員對服務對象進行綜合評估,出具康復意見。因缺少承接服務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需要患者等候時間超過3個月的,應在康復服務機構轉介前由工作人員再次審核申請人意愿和實際情況。精神障礙患者離開本地的,原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應及時通過全國轉介信息平臺,將患者信息推送至其新居住地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對其開展康復服務。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在開展康復服務前,應與康復對象及監護人簽訂知情同意書、服務協議等。(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康復服務機構)
(5)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和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建立綠色通道,康復對象在社區康復期間病情復發的,可通過所在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向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快速轉介。(牽頭單位:市衛健委、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基層社區衛生機構、市皮膚性病與精神衛生防治中心、康復服務機構)
(6)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應定期組織專業人員對康復對象的康復效果、疾病狀態、生活自理能力、就業意愿和就業能力等情況開展定期轉介評估,經評估符合轉出條件的,按照不同需求進行推薦就業或公益性庇護性就業、申請其他類型社區康復服務、返回社區居住等轉介服務,并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后轉介情況向全國轉介信息平臺登記結案。(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殘聯、康復服務機構、各村(居)委會)
(三)統籌資源規范發展,全面提升服務供給能力
6.統籌利用服務資源。利用好城鄉社區各類服務機構等場地資源,依托精神衛生醫療機構、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等技術支持,發揮精神衛生福利機構、有條件的殘疾人康復中心等的輻射帶動作用,提高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供給能力。加快推動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內容及形式、服務質量、服務對象滿意度、業務培訓、行業標準與法規制定等開展綜合評價,并明確評價結果使用辦法。(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殘聯、康復服務機構)
7.加快培育多元市場主體。鼓勵社會力量通過公建民營、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參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供給,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領域的專業作用。持續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鼓勵社會組織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并引導經驗豐富、專業素質強、服務質量高的社會組織發揮聯動發展效應。市、區財政局依據《海南省“精康融合行動”三年行動實施方案》目標要求加大財政預算支持;市民政局積極指導吉陽區、崖州區至少打造1家以提供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為主,專業化程度高、服務能力強、社會影響大的品牌化精神康復社會服務機構,以此帶動我市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全面提升。(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康復服務機構)
8.豐富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模式和內容。有效發揮各類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作用,圍繞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社會適應能力、恢復職業能力等康復需求,為精神障礙患者提供服藥訓練、生活技能訓練、社交技能訓練、職業能力訓練、居家康復指導等多種類型的康復服務項目。鼓勵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開展連鎖化、品牌化服務。推行建立個案管理制度,提供個性化服務,實現精準康復。根據兒童、青少年、老年人等不同年齡段康復對象的特殊需求和特點,設計專門的康復服務內容,以提高康復服務效果。(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康復服務機構)
9.推進服務形式多樣化。根據康復對象個性需求和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提供日間訓練和職業康復服務、過渡性住宿服務、居家支持和家庭支援、同伴支持、患者家屬專家交流互助等多種形式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充分發揮社會工作者等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專業人員的創造性和自主性,大力推行個案小組工作等精準康復服務形式。在制定機構運行和服務規范流程應增強服務的可操作性、靈活性、個性化,避免形式主義,不得以過度標準化限制服務形式。開展相關工作過程當中,要嚴格保護服務對象和監護人隱私,保障數據信息安全,保護合法權益。(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康復服務機構)
(四)發揮人才引領作用,全面提高服務專業化水平
10.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要高度重視解決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人才短缺問題,大力培育精神衛生社會工作者隊伍,動員組織具備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知識和技能的社會志愿服務隊伍,廣泛建立精神科醫師、康復師、心理治療師、心理咨詢師、公共衛生醫師、護士等專業技術人才為重要專業力量的綜合服務團隊,為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提供人力支持。力爭到2025年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中具有精神衛生、社會工作、心理健康相關專業學歷的從業人員達到30%以上。(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康復服務機構)
11.強化從業人員能力培訓。加強從業人員《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規范》(民法〔2020〕147號)等文件學習貫徹,根據實際需要,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從業人員開展崗前培訓、集中培訓、跟蹤督導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切實提高從業人員素質能力。直接服務人每年至少接受20小時的精神障礙康復專業知識培訓,從事評估轉介的社會工作者須經過精神障礙康復需求評估能力培訓,切實提高從業人員素質能力,保障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效果和質量。(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康復服務機構)
12.健全人才激勵機制。根據機構運行實際建立日常崗位服務評價和激勵保障制度,對滿意度高、口碑較好、康復效果好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優秀人才在職稱評定或技能評定上給予傾斜考慮,實行體現專業服務價值激勵導向的薪酬分配制度。鼓勵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投保雇主責任險,為員工投保意外傷害保險、職業責任保險等。(責任單位:康復服務機構)
(五)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全面支持服務可持續發展
13.強化政府政策傾斜扶持。市民政局依據《三亞市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專班》要求及時召開工作專班會議,聽取財政、衛健、殘聯等相關部門關于有效開展“精康融合行動”的意見建議,有效整合市民政、衛健部門有利資源,市、區財政部門統籌安排配套資金,共同推動我市“精康融合行動”的深入實施;在政府購買服務、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人才引進和培訓、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進社會資本與中小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企業對接,落實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衛健委、市殘聯、康復機構)
14.引導社會資金籌集和使用。引導鼓勵愛心企業、慈善組織、基金會設立專項基金、開展公益捐贈,支持符合條件且認定為慈善組織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社會服務機構依法取得公開募捐資格,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完善激勵保障措施,落實慈善捐贈的相關優惠政策,引導社會力量支持參與提供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康復服務機構)
(六)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全面優化服務支撐體系
15.建立完善服務記錄和監管制度。建立完善服務記錄和統計報告等運行監管制度,引導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采取信息化、電子化方式適當記錄服務過程,作為監督依據。采取“雙隨機、一公開”、協同監管等方式加強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專業人才隊伍穩定性、團隊管理專業性、服務質量可控性、資金使用合規性等監管,不過度要求提供書面報告。通過設立監督電話、公眾號等方式,為服務對象和社會公眾提供監督渠道,促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改進服務。(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殘聯、康復服務機構)
16.加強標準化建設和價格監管。參照《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國殘聯關于印發<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規范>的通知》(民發[2020]147號)等政策文件要求,進一步規范服務內容標準、檔案管理、資金使用、考評驗收;扶持培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行業組織,鼓勵精神障礙康復機構參加標準認證,并采用第三方認證手段進行規范。規范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價格秩序,結合機構發展實際和本地消費水平進行定價,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要制定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防范消除安全風險和隱患。(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康復服務機構)
17.持續強化正面宣傳。通過社區精神衛生健康宣傳教育、政策宣傳、公益廣告等方式加大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相關政策文件的宣傳,引導全社會接納精神障礙患者。為精神障礙患者提供社區融入服務,推動其參加社區活動,建構社區關系網絡。(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殘聯、各區、康復服務機構)
18.充分發揮社區支持作用。民政、衛生健康、殘聯等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對村(居)組織的指導,經常性走訪了解轄區內精神障礙患者及家庭情況,幫助鏈接殘疾人福利政策、職業康復等社會資源,改善患者家庭經濟狀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衛生院、村(居)衛生室要對在家居住的精神障礙患者定期走訪,指導患者服藥和進行康復訓練。(牽頭單位:市民政局;責任單位:市衛健委、市殘聯、各區、康復服務機構)
四、實施步驟
(一)建立康復服務臺賬,實現目標覆蓋(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圍繞省“服務覆蓋年”建設目標,結合省委、省政府2023年為民辦實事事項,完成全市造冊登記的精神障礙患者摸底排查,建立全市符合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條件人員名冊臺賬,并按照2023年40%覆蓋率的目標完成建檔及開展康復服務。待全國統一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國家轉介信息平臺(以下簡稱轉介信息平臺)基本搭建完成后,將按照規定進行數據錄入對接,整合形成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國家轉介信息平臺。
(二)提升康復服務能力,擴展康復服務范圍(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圍繞省“提質增效年”建設目標,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形式較為豐富,康復對象疾病復發率、致殘率顯著降低,生活自理能力、就業能力明顯提高,康復對象及照料者接受專業服務的意識和意愿顯著增強。積極引導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機構豐富康復服務內容,推進多樣化康復服務,增強豐富的靈活性,因地制宜建立適合農村地區康復服務模式,面向農村地區開展康復服務。
(三)鞏固康復服務成果,建立健全長效機制(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圍繞“機制建設年”建設目標,全面梳理總結康復服務經驗、作法、工作亮點,整合各類康復服務資源、方法和先進康復技術,完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各項體系建設,實現全市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持續完善,服務專業性、穩定性、可及性明顯增強,社會輿論環境持續向好,社會歧視現象明顯減少,推動形成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服務模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三亞市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專班職責,統籌協調解決行動中遇到的突出問題,整合和集中使用相關部門的資金、政策及設施等資源,認真對標對表,細化職責分工,落實專人負責,落實工作責任,確保“精康融合行動”穩妥有序推進實施。各區要充分認識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在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的重要意義,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統籌規劃和組織協調,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統籌協調解決突出問題,整合和集中使用相關部門的資金、政策及設施等資源,確保“精康融合行動”穩妥有序推進實施。民政、財政、衛生健康、殘聯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加強溝通協調,對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研究解決,共同做好政策扶持和監督管理工作,統籌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
(二)加強責任落實。民政部門要發揮好牽頭作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精康融合行動推進方案并組織實施,進一步完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制度;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與殘疾人社會福利服務的融合發展,推動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會慈善資源“五社聯動”支持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加強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標準化體系建設,促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廣泛開展。財政部門參與“精康融合行動”推進方案制定并按照部門職能組織實施;根據精康服務需求等情況,統籌上級下達的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加強資金保障,依法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所涉及資金使用情況、政府購買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社會服務機構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衛生健康部門參與“精康融合行動”推進方案制定并按照部門職能組織實施;要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納入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體系建設,提供精神衛生醫療服務和專業技術人才支持,促進精神障礙預防、治療、康復銜接;指導醫療機構將精神障礙患者康復評估情況及建議告知患者及監護人,引導其接受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并將有關信息上傳至嚴重精神障礙信息系統,實現與全國轉介信息平臺共享。市殘聯參與“精康融合行動”推進方案制定并按照部門職能組織實施,配合民政部門同步推進;積極反映精神殘疾人訴求,維護精神殘疾人康復權益,促進社區康復服務與殘疾人康復工程、托養服務、就業服務等工作同步推進;對病情穩定、有就業意愿且具備就業能力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對象提供就業培訓指導,做好推薦就業和公益性庇護性就業轉介工作。推動完善社區康復服務設施,鼓勵具備條件的殘疾人服務機構設立康復服務機構,支持殘疾人服務機構積極承接政府購買精康服務。
(三)加強政策扶持。各部門按照職責落實好最低生活保障、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職責以獎代補等政策。各區根據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需求等情況,合理編制支出預算。民政局要運用留歸民政部門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給予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社會組織依法取得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開展公開募捐活動。衛生健康部門要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作為精神衛生工作的重要部分,在項目和資金安排時予以統籌考慮和支持。殘聯要在實施殘疾人康復項目時對精神障礙社區康復給予重點支持。
(四)加強督促落實。各區要將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納入地方政府目標管理體系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體系,以及民政、衛生健康、殘聯年度考核范圍。建立健全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評估體系,依托專家技術指導組定期檢查評估工作開展情況。加強相關政策和工作推進宣傳,及時總結工作經驗和成效;大力推廣措施有力、示范性強的地區先進經驗,充分發揮輻射示范作用。專項行動期間,市民政局會同相關部門對各區工作進展、質量和成效進行跟蹤監測,并通報有關情況。各相關單位每季度末填報《三亞市“精康融合行動”推進情況匯總表》(見附表),由各相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簽字確認并加蓋公章后和可編輯版一起報送市民政局。
附件:1.三亞市“精康融合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1:三亞市“精康融合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2.三亞市“精康融合行動”推進情況匯總表
附件2:三亞市“精康融合行動”推進情況匯總表
三亞市民政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