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
政策解讀
2025年7月24日,市政府印發了《三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三府規〔2025〕8號),以下簡稱《預案管理辦法》。為方便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更好理解執行《預案管理辦法》,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背景依據
近年來,在應急預案管理和突發事件應對工作中發現各類應急預案內容不科學、各部門預案銜接不暢、預案編制牽頭單位和備案流程不明確、演練不實等問題。為規范三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海南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三亞市委和市人民政府關于應急預案管理的相關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管理辦法》。
二、主要內容
《預案管理辦法》共八章五十二條。第一章總則共5條,明確文件的目的、依據、適用范圍,以及預案的定義、統籌管理等要求。第二章分類和內容共5條,明確了預案分類、管理主體、不同類型預案的內容及特點等內容。第三章預案規劃、編制共10條,明確了預案編制規劃、預案編制程序及框架內容等相關工作內容。第四章審批、備案和公布共8條,明確了應急預案審批、備案和公布的程序及有關要求。第五章培訓、宣傳教育、演練和實施共13條,規定了演練計劃、組織、培訓及檔案歸檔工作的有關要求。第六章評估和修訂共5條,明確了預案的評估,修訂情形及修訂程序等相關內容。第七章組織保障共2條,從人、財、物以及責任等方面,進一步明確應急預案管理的保障措施。第八章附則共4條,包括文件的解釋說明和實施等內容。
三、適用范圍
《預案管理辦法》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概念做出清晰的界定,明確了應急預案制定和牽頭單位,細化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評審、備案、發布、演練和實施等管理規定。
四、關鍵詞詮釋
(一)應急預案: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涵蓋政府及部門、單位和基層組織等各層級多個主體。
(二)突發事件:突然發生,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或嚴重社會危害的緊急事件,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四類。
(三)總體應急預案: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明確總體要求、組織指揮體系、風險防控等全流程內容。
(四)專項應急預案:針對某一類型或某幾類突發事件,或重要目標保護、重大活動保障等專項工作,涉及多部門職責的預案,由相關部門牽頭制定,報政府批準實施。
(五)風險評估:識別突發事件風險及可能產生的后果、次生災害,評估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為制定應急措施提供依據。
(六)應急演練:通過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檢驗預案可操作性、磨合指揮協同機制的活動,分為政府部門演練、單位演練等,需定期開展并進行評估。
五、有關事項
本《預案管理辦法》由三亞市應急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各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單位可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的實施細則。
(一)政策咨詢:三亞市應急管理局應急指揮中心,聯系電話:0898-88362592。
(二)辦公地址:三亞市吉陽區迎賓路465號(吉陽海鮮廣場西側),聯系電話:0898-88254743。
(三)生效時間: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