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
政策解讀
一、背景依據
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是農業農村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海南省內陸續發生非洲豬瘟、布魯氏菌病、豬鏈球菌病等動物疫情,對三亞市動物生物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根據《三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規劃(2020年-2025年)》要求,為提高我市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能力,依據《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海南省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精神,結合三亞實際,編制《三亞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二、目標任務
為了健全本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對工作機制,及時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嚴格控制和降低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對畜牧業和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維護全市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和人體健康。
三、主要內容
《三亞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共計九章、三個附件,主要包括總則、疫病分類和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分級、疫情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疫情監測及預警報告和認定、突發動物疫情的應急響應、應急處置、善后處理、應急處置保障、附則、附件等。
總則分為編制目的和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三方面內容,是對《預案》的整體概括。
疫病分類和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分級分為動物疫病劃分、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分級兩方面內容。其中,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分級結合三亞行政區劃實際,分別根據不同病種突發動物疫情的涉及范圍、流行特點、危害程度等進行了區分,對重大動物疫情發生時的點位數量進行了明確,確定突發動物疫情分為四級,分別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疫情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分為疫情應急指揮機構、應急處置技術專家組兩方面內容,在原設立“三亞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指揮部”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指揮體系的建設以及各部門的職責分工,設置技術專家組負責疫情的技術性工作,強化了疫情應急組織機構的建設。
疫情監測及預警報告和認定分為監測、預警、報告、動物疫情認定四方面內容,對動物疫病的日常監測、預警、報告及認定機制進行詳細的闡述,明確各項工作流程。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響應分為應急響應的原則、動物疫情分級響應、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三方面內容,提出了疫情應急響應的流程、針對不同分級動物疫情應采取的措施和終止的條件等。
應急處置分為確診疫情的應急處置、非疫區的應急處置、安全防護、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疫情調查分析及檢測與后果評估、疫情發布六方面內容,重點對重大動物疫情確診發生后的各項應急處置工作進行了明確。
善后處理分為后期評估、監督檢查、表彰獎勵、責任追究、災害補償、撫恤和補助、恢復生產、社會救助、保險九方面內容,明確了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后的各項后續工作。
應急處置保障分為應急資源與裝備保障、技術儲備與保障、培訓和演練、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四方面內容,明確了重大動物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保障要求和發生時需各部門協力履行的職責及服務保障。
附則分為名詞術語、預案管理與制定、預案解釋部門、預案實施時間四方面內容,對《預案》后續工作進行了進一步確認。
附件分別為一、二、三類動物疫病病種名錄、疫區封鎖令示例、指揮部成員單位通訊聯絡名單三方面內容,是《預案》的附加解釋。
四、涉及范圍
《預案》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重大動物疫情,以及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外但有可能影響本市的重大動物疫情應對工作。涉及范圍主要包括從事動物疫病監測、檢測、檢驗檢疫、研究、診療以及動物飼養、屠宰、經營、隔離、運輸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
五、關鍵詞詮釋
重大動物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發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的動物疫病突然發生,迅速傳播,給養殖業生產安全造成嚴重威脅、危害,以及可能對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包括特別重大動物疫情。
暴發:是指一定區域,短時間內發生波及范圍廣泛、出現大量患病動物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水平。
疫點:患病動物所在的地點劃定為疫點,疫點一般是指患病動物所在的場(戶)或其他有關屠宰、經營單位。
疫區:以疫點為中心的一定范圍內的區域劃定為疫區,疫區劃分時注意考慮當地的飼養環境、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脈)和交通等因素。
受威脅區:疫區外一定范圍內的區域劃定為受威脅區。
一、二、三類動物疫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第573號》修訂的《一、二、三類動物疫病病種名錄》確定。
六、其他事項
《三亞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解讀部門:三亞市農業農村局;聯系電話:0898-88269916;地址:三亞市天涯區海潤路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