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人才醫療保障政策解讀
一、取消了高層次人才參保待遇等待期的限制
經我省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含外籍人員)及其配偶、子女參加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后即可足額享受醫保統籌基金支付待遇。
二、放寬了人才親屬參保的限制
人才未就業的配偶、直系親屬和身邊服務人員,按照自愿原則,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或者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放寬了人才親屬及身邊服務人員參保戶籍、國籍等方面的限制。
三、解決了人才親屬非征繳期遷入我省參保的問題
我省引進人才未就業的配偶、直系親屬和身邊服務人員,在省外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可在人才引進之日起90天內(含)辦理當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手續,參保繳費后即可足額享受當年度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超過90天的,參保繳費后即可按照當年度現行標準的30%享受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自參保繳費之日起滿6個月后,即可足額享受當年度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四、提高了高層次人才的醫療保障水平
全職在瓊工作的大師級人才、杰出人才、領軍人才、拔尖人才,由省醫保局購買商業健康團體保險,標準分別為每人每年10000元、8000元、6000元、3000元。同時根據《三亞市落實<海南省人才醫療保障實施辦法>實施細則》,市醫保局為三亞市其他類高層次人才購買商業健康團體保險,標準為每人每年1000元。
五、提升人才醫療保險服務水平
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和三亞人才服務一站式平臺設立人才醫療保障服務窗口,為人才提供醫療保險業務咨詢和辦理。深度推進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方便人才省外就醫。
注:以上高層次人才指我省引進、培養使用的經省級人才行政主管部門認定或備案并在管理期內在我市工作的高層次人才。
更多詳情可咨詢三亞市醫保局,聯系電話:88236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