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煙草專賣局(公司)責任清單
編制說明
根據《三亞市市級部門權責清單動態調整管理辦法》(三編辦〔2021〕118號)、《中共三亞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修訂調整市級部門責任清單的通知》(三編辦〔2025〕67號)要求,我局編制形成《三亞市煙草專賣局(公司)責任清單》,現將有關內容作說明如下:
一、部門主要職責和具體工作事項
(一)主要職責
根據海南省煙草專賣局(公司)“三定”規定,我局承擔主要職責共4項。
(二)具體工作事項
經梳理,深化細化具體工作事項共12項。
二、與相關部門的職責邊界
經梳理,與相關部門的職責邊界共5項。
三、事中事后監管制度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我局主要職責,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事中事后監管制度共3項。
四、公共服務事項
經梳理,確定我局公共服務事項共2項。
三亞市煙草專賣局(公司)責任清單
目 錄
一、部門職責登記表
二、與相關部門的職責邊界表
三、事中事后監管制度
(一)煙草專賣行政處罰案件合法性審查制度
(二)煙草專賣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
(三)煙草專賣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
四、公共服務事項登記表
一、部門職責登記表
部門名稱:三亞市煙草專賣局(公司)
|
序號 |
主要職責 |
具體工作事項 |
備注 |
|
|
1 |
在海南省煙草專賣局(公司)和地方政府的領導下,保證國家煙草局、中國煙草總公司宏觀決策、宏觀調控各項任務落實到位,維護“統一領導、垂直管理、專賣專營”的煙草專賣體制。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及國家局、省局各項政策規定;依法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做好證件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指導所屬企業從事煙草專賣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依法對所屬企業從事煙草專賣品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專賣管理和執法監督;打擊制假售假、走私販私煙草制品的不法行為,查處涉煙違法、違規案件,保護合法經營,維護本轄區煙草市場經營秩序,維護國家利益和消費者利益。 |
1 |
負責制訂并組織落實三亞市局(公司)有關專賣監督管理與內部監督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 |
|
|
2 |
負責審批發放三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辦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變更、延續、停業、恢復營業、歇業及年檢等管理事項;制定、修訂三亞市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劃、經營資金要求和經營場所條件。 |
|
||
|
3 |
依法對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案件,會同國家有關部門查處煙草專賣品的走私販私、假冒偽劣行為;負責罰沒物品的管理工作;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開銷毀有關部門依法查獲的假冒商標煙草制品、走私煙、出口倒流卷煙及無合法來源煙草專賣品;負責三亞市行政區域內電子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查處在學校、幼兒園周圍的煙草制品銷售網點、向未成年人售煙等涉煙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為。 |
|
||
|
4 |
負責推進專賣信息化建設。負責對本轄區煙草專賣品經營企業的內部經營開展同級監管、日常監管,嚴格查處本轄區煙草生產經營企業發生的違法、違規案件。 |
|
||
|
5 |
負責協調與政府、相關部門之間的關系,建立穩定高效的協調機制,為行政執法和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
|
||
|
2 |
貫徹執行全省煙草商業調控政策和年度目標計劃,負責三亞轄區經濟運行分析預測和監測調度,確保轄區經濟運行正常運轉。堅持依法經營,科學管理,規范運行,全面提高經濟運行質量。 |
6 |
負責按照全省煙草商業系統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安排,研究制定三亞煙草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經濟運行目標。 |
|
|
7 |
負責根據省局年度發展計劃和轄區內市場卷煙消費需求制定年度經營方針、經營目標,組織實施市場調研、品牌培育、貨源組織、價格管理、工商協同、文明吸煙環境建設等工作。增強服務意識,完善服務措施,不斷提高卷煙經營服務水平;加強卷煙網絡建設,不斷提高資源配置水平,努力打造高效規范的城鄉卷煙銷售配送網絡;努力搞好市場培育和消費引導,保障卷煙零售戶的合理利潤,滿足市場需求,保證轄區內卷煙市場供給,完成卷煙銷售目標任務,實現利稅上繳。 |
|
||
|
8 |
實施財務資金管理和有效開展資產經營,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
|
||
|
3 |
堅持“依法治企”,依法行政、依法生產經營,開展專賣執法監督、合同審查、法律事務處理及普法宣傳教育,促進“三個依法”水平不斷提升。 |
9 |
負責監督、檢查三亞市局(公司)專賣、商業系統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煙草行業政策的情況;負責三亞市局(公司)行政執法(許可)法律監督;處理訴訟及各類法律咨詢,協助解決經營活動中法律法規和政策問題;加大煙草專賣法律法規及相關法律的宣傳,提高三亞市局(公司)依法管理、依法經營、依法行政水平。 |
|
|
4 |
加強企業內部管理,進一步提高精細化管理水平,不斷提升干部職工素質,促進企業協調健康發展。 |
10 |
鼓勵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和科研項目攻關和申報,大力推廣科技成果應用。 |
|
|
11 |
加強管理考核,健全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加強職工隊伍建設。 |
|
||
|
12 |
加強精神文明建設,促進企業協調、健康發展。 |
|
||
二、與相關部門的職責邊界登記表
部門名稱:三亞市煙草專賣局(公司)
|
序號 |
管理事項 |
相關部門 |
職責分工 |
相關依據 |
案例 |
|
1
|
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管理 |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 |
負責煙草制品零售市場的日常檢查,發現無證零售煙草制品的移交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
1.《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三十二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七條 |
三亞市煙草專賣局在日常市場檢查時發現無證零售煙草制品時,按規范程序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其進行查處。 |
|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
責令停止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
||||
|
2 |
對免稅進口的煙草制品的保存管理 |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 |
免稅進口的煙草制品應當存放在海關指定的保稅倉庫內,并由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地方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與海關共同加鎖管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一條、第六十二條 |
三亞市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和海關共同對免稅進口的煙草制品的存放地點依法進行管理。 |
|
海關 |
|||||
|
3 |
走私卷煙的查處 |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 |
凡正常進口的卷煙必須在箱包、條包和盒包上印有“由中國煙草總公司專賣”字樣;免稅店經營的卷煙必須有“中國關稅未付”和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專門標識;處理沒收的非法進口卷煙在銷售前,必須有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在箱包和條包上加貼由國家煙草專賣局制定的“沒收非法進口卷煙”專門標識。無上述標識的外國卷煙、出口倒流國產卷煙,由海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沒收。 |
《關于嚴厲打擊卷煙走私整頓卷煙市場的通告》(國函〔2000〕13號)第二條 |
三亞市煙草專賣局在日常市場檢查時,發現無標識的外國卷煙、出口倒流國產卷煙,由海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沒收。 |
|
海關 |
|||||
|
公安 |
|||||
|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
|||||
|
4 |
對從事無合法來源證明進口煙草專賣品經營行為的管理 |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 |
負責加強對進口貨物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對銷售無合法來源證明進口貨物的,涉嫌走私的,應當及時移送海關依法處理,對不屬于走私的,依法予以查處。負責對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口貨物憑證檔案以及進貨、銷售記錄制度,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經營無合法來源證明進口貨物,仍為其提供運輸、保管、郵寄的行為依法查處。 |
《海南自由貿易港反走私條例(試行)》第十六條、第三十八條。 |
三亞市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在日常檢查時對經營無合法來源證明進口貨物、涉嫌走私的,應當及時移送海關依法處理,對不屬于走私的,依法予以查處。 |
|
海關 |
依法查處走私煙草專賣品的違法行為 |
||||
|
5 |
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刑事案件的查處管理 |
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 |
負責煙草專賣品生產銷售情況的檢查,發現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或聯合公安部門對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涉嫌犯罪行為進行檢查(偵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國務院第310號令) |
三亞市煙草專賣局在對卷煙的生產銷售檢查時發現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涉嫌犯罪的案件,按規范程序移交公安部門依法對其進行立案偵查或聯合公安部門對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涉嫌犯罪行為進行檢查(偵查)。 |
|
公安 |
聯合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對非法生產、銷售煙草專賣品涉嫌犯罪行為進行檢查(偵查)或對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移送上述案件予以審查、接收并立案偵查。 |
三、事中事后監管制度
(一)煙草專賣行政處罰案件合法性審查制度
為規范三亞市煙草專賣局(公司)行政處罰行為,加強對煙草專賣行政處罰案件的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以及《海南省煙草專賣行政處罰案件合法性審查制度》的有關規定,結合三亞市煙草專賣局(公司)煙草專賣行政執法實際,制定本制度。
1.監督檢查對象
三亞市煙草專賣局(公司)處理的行政處罰案件。
2.監督檢查內容
法制工作機構或法規工作人員對行政處罰案件進行合法性審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當事人認定是否準確、基本情況是否清楚;
(2)違法行為是否超過追責時效;
(3)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對該案是否具有管轄權;
(4)事實是否清楚、明晰;
(5)證據是否確鑿、充分;
(6)定性是否準確;
(7)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正確;
(8)行政處罰是否適當;
(9)程序是否合法;
(10)材料是否齊全;
(111)其他依法應當審核的事項。
3.監督檢查方式
法制工作機構或法規工作人員對行政處罰案件進行合法性審查,以書面審查為主,必要時可采取向當事人了解情況、聽取陳述申辯、查看實物證據等方式進行調查取證。
4.監督檢查措施
(1)依法對以本單位名義做出的行政處罰案件的合法性進行審查;
(2)對與案件合法性相關的內容提出同意或建議修改、補正、移送等審查意見。
(3)對合法性審查工作進行審查登記和檔案管理,留存審查工作底稿;
(4)研究梳理合法性審查過程中發現的共性問題,及時匯總并向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及上一級法規部門匯報;
(5)對合法性審查工作情況進行統計、上報;
(6)按法律法規規章或本辦法要求履行的其他職責。
5.監督檢查程序
各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專賣執法機構應在案件調查終結后3個工作日內將案卷送同級法制工作機構或法規工作人員進行法律審核。
法制工作機構或法規工作人員收到并確認送審資料后,應填寫《煙草專賣行政處罰案件合法性審查登記臺賬》(附件 )。
法制工作機構或法規工作人員收到案卷材料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因故不能按期審查完結的案件,經本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5日。
6.監督檢查處理
法制工作機構或法規工作人員對行政處罰案件進行合法性審查后,根據不同情況,提出相應的書面意見或建議:
(1)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定性準確、處罰適當、程序合法的,同意專賣執法機構的意見;
(2)對違法行為不能成立或顯著輕微的,提出不予行政處罰的建議,或者建議專賣執法機構撤銷案件;
(3)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建議補充調查;
(4)對定性不準、運用法律不當或程序違法的,提出糾正意見;
(5)對不屬于本部門管轄的,提出移送意見;
(6)對重大、復雜案件建議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
(7)對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提出移送司法機關的建議。
(二)專賣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
為規范三亞市煙草專賣局(公司)各專賣執法單位及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保障依法行政,維護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監督檢查對象
三亞市煙草專賣局(公司)各專賣執法單位及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
2、監督檢查內容
三亞市煙草專賣局(公司)各專賣執法單位及執法人員在行使行政執法職權違法或不當時,有關部門應當追究相關行政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過錯責任。
3、監督檢查方式
(1)及時、公正、公開;
(2)實事求是,有錯必糾;
(3)責任追究與過錯責任相適應;
(4)追究責任與糾正過錯相結合;
(5)懲戒與教育相結合。
4、監督檢查措施
煙草專賣執法人員在專賣行政執法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查證屬實的,視為行政執法過錯行為:
(1)超越法定職權或者不履行法定職責的;
(2)違反法定程序的;
(3)擅自委托煙草專賣行政執法的;
(4)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5)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
(6)處罰顯失公正的;
(7)復議機關撤銷、變更原具體行政行為的;
(8)上級行政機關發現原具體行政行為違法,做出糾錯決定的;
(9)人民法院在煙草專賣行政訴訟中撤銷原具體行政行為的。
5、監督檢查程序
(1)在處理行政違法行為的過程中,應按照合法程序涉案人員、機關予以回避,以免當事人、當事機關利用職權銷毀證據材料、掩蓋違法事實或者互通情況。
(2)執法機關工作人員涉嫌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由本機關負責人指定與案情無利害關系的專人整理涉案材料,及時移送當地司法部門。
(3)執法機關涉嫌違反刑法規定的,應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做好涉案材料的搜集、整理工作,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做好案件移送工作。
(4)負責執法過錯追究責任的辦案人員,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實事求是地調查、核實、不徇私情,不弄虛作假,否則從重追究相應責任。
(5)負責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的辦案人員完成調查后,應制作調查報告,將違法事實認定、處理方法等告知當事人。
6、監督檢查處理
按照《海南省煙草商業系統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瓊煙辦〔2020〕101號)追究相關責任。
(三)煙草專賣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
為全面落實《加強全省煙草行業法治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瓊煙法〔2012〕49號),規范三亞市煙草專賣局(公司)煙草專賣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文書制作水平,強化行業內部監督,完善專賣執法考評措施,促進依法行政,根據《煙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和《海南省煙草專賣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的有關規定,現制定本制度。
1.監督檢查對象
三亞市煙草專賣局(公司)具有行政處罰職能的專賣執法單位。
2.監督檢查內容
當年作出的行政處罰案卷。
3.監督檢查方式
由評查主體登錄煙草專賣行政處罰案件登記系統及專賣營銷系統查看專賣行政處罰案件辦理登記情況,核對各單位報送的案件登記表,隨機抽取案件卷宗,開展評查。市局組織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每年不少于兩次。
4.監督檢查措施
(1)開展案卷評查,應根據評查制度、年度工作安排制訂評查方案和具體標準。
(2)開展案卷評查可采取專題評查,也可以結合專賣執法檢查考核組織評查的形式進行評查。
(3)對執法單位實施案卷評查,抽取的案卷數量應不少于當年案件辦結數20%,能夠反映執法單位階段、年度執法活動實際。
(4)被評查單位應主動配合專賣執法案件評查工作,對選定評查的案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5)案卷評查應當嚴謹公正。集中評查時,評查人員不參與自己所在單位的案卷評查工作;交叉評查時,應避免評查人員相互評查對方單位的案卷。評查人員應依照案件評查(審查)標準,將案卷評查情況、評查得分及扣分理由書面記錄在評查表內,并由評查人、被評查單位負責人及其他相關人員簽名。
5.監督檢查程序
(1)案卷評查負責人應當對案卷評查中發現的問題,向被評查單位及時進行反饋,并提出改進建議或整改意見。
(2)被評查單位應對評查所指出的行政執法案卷存在的問題在15日內整改完畢,并在10日內將整改情況報告三亞市局。
6.監督檢查處理
(1)評查工作結束后,案卷評查負責人應當綜合案卷評查情況,向分管領導提交評查報告,分析專賣執法工作情況,并將評查結果予以通報。案卷評查結果應當作為被評查單位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或年度評議考核等相關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2)組織案卷評查的法制工作機構對不按照工作部署開展案卷評查的單位,或不按要求提供案卷目錄、案卷卷宗或其他資料的被評查單位,可予以通報批評,并要求改正。
四、公共服務事項登記表
部門名稱:三亞市煙草專賣局(公司)
|
序號 |
服務事項 |
主要內容 |
承辦機構 |
聯系電話 |
|
1 |
“12345”“12313”卷煙市場監管電話的舉報投訴受理和信息咨詢 |
向社會廣泛宣傳“12345”“12313”舉報投訴電話,24小時有負責人員接聽。屬于專賣法律法規咨詢的,要當場解答;屬于舉報非法生產、經營煙草專賣品行為的,要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匯報。屬于舉報、投訴煙草專賣人員違法行為的,要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匯報,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
三亞市煙草專賣局 |
0898-88869005 |
|
2 |
煙草專賣法律法規宣傳 |
通過“法律六進”等主題活動以及“3·15”、“12·4”等主題宣傳日,借助宣傳板報、條幅、宣傳冊、咨詢臺等方式,廣泛向社會公眾宣傳煙草專賣法律法規,解答社會群眾關于煙草行業的法律疑惑,提升公眾對于煙草行業的認知度與支持度。 |
三亞市煙草專賣局 |
0898-888698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