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學技術廳關于
開展2025年度第二批高新技術企業“精英行動”種子企業、瞪羚企業、領軍企業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
瓊科〔2025〕123號
各市、縣科技管理部門,高新技術企業:
為貫徹省委八屆五次全會精神,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科技體制改革三年攻堅方案(2024—2026年)》(瓊辦發〔2023〕43號)有關工作部署,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加快培育新動能,推進我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構建高新技術企業“精英梯隊”,經研究,我廳決定開展2025年度第二批高新技術企業“精英行動”種子企業、瞪羚企業、領軍企業認定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要求
(一)在我省依法設立、實質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
(二)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穩定的技術、經營管理團隊,良好的生產經營和信用狀況,近三年無重大環境、生產、質量安全事故,未發生科研嚴重失信行為,且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三)優先支持屬于海南省高新技術產業中的南繁、深海、航天、數字經濟、石油化工新材料、現代生物醫藥等重點領域企業。
(四)符合入庫條件。申請入庫高新技術種子企業、瞪羚企業、領軍企業的企業需滿足《海南省高新技術“精英行動”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瓊科規〔2024〕9號)《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支持民營經濟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瓊府辦(〔2023〕12號)中的相關入庫條件。
二、申請材料
申請高新技術種子企業、瞪羚企業、領軍企業入庫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種子企業
1.海南省高新技術種子企業申報書;
2.近三年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
3.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和附表);
4.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5.知識產權證書及相關材料;
6.專職研發人員名單及證明材料;
7.按《海南省高新技術種子企業申報書》第四部分“主要事項詳細情況說明”中所列內容逐條提交相應佐證材料;
8.企業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創新創業大賽、國家級或省部級科技獎勵證書復印件,承擔國家級或省部級科技計劃項目(課題)立項通知,國家級或省部級企業研發機構設立材料。(如有)
(二)瞪羚企業
1.海南省高新技術瞪羚企業申報書;
2.近三年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
3.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和附表);
4.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5.近三年所獲知識產權證書及相關材料;
6.專職研發人員名單及證明材料;
7.按《海南省高新技術瞪羚企業申報書》第四部分“主要事項詳細情況說明”中所列內容逐條提交相應佐證材料;
8.主導制定國際、國家或行業標準證明材料;人才計劃支持證明材料。(如有)
(三)領軍企業
1.海南省高新技術領軍企業申報書;
2.近三年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或鑒證報告;
3.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包括主表和附表);
4.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
5.知識產權證書及科技成果轉化說明材料;
6.省級以上企業研發機構批準設立材料;
7.專職研發人員名單及證明材料;
8.科研設備清單及原值發票;
9.按《海南省高新技術領軍企業申報書》第四部分“主要事項詳細情況說明”中所列內容逐條提交相應佐證材料;
10.企業承擔國家級或省部級科技計劃項目立項通知,國家級或省部級科技獎勵證書,主導制定國際、國家或行業標準證明材料。(如有)
三、入庫程序
(一)企業自主申請。符合條件企業于2025年11月10日前登陸海易辦進行網上填報。
申報流程:
1.注冊賬號。首次申報的單位,需登錄海易辦,按照提示完成注冊流程。已在海易辦系統注冊的單位可以直接使用原管理員賬號登錄,不需要重新注冊。
2.在線填寫。申報人登錄海易辦系統后按申報類別(種子企業、瞪羚企業、領軍企業)在線填寫《海南省高新技術“精英行動”申報書》,并在附件欄上傳相關材料,確認無誤后在線提交。
(二)市縣初審。市縣科技管理部門在線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督促企業完善資料,核對光盤資料與系統資料是否一致,并出具推薦意見,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系統提交、光盤郵寄和OA報送。
(三)省科技廳評審。省科技廳組織專家進行評審。
(四)公示。省科技廳根據專家評審意見,擇優進行公示。
(五)入庫。公示無異議,按程序授予“海南省高新技術種子企業”“海南省高新技術瞪羚企業”“海南省高新技術領軍企業”。
四、其他要求
(一)審計機構資質要求。專項審計報告、鑒證報告、年度審計報告應由符合以下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
1.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無不良記錄。
2.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占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
3.相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執業道德,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產業政策,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
(二)相關人員資質要求。
在職科技人員、會計師、稅務師和職工的證明佐證材料,需提供社保記錄,無社保的,提供個稅繳納記錄或工資發放記錄等其它佐證材料。
(三)高新技術企業證書2025年到期的企業,可同步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精英行動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和精英行動企業認定申請均通過的,給予認定相應的精英行動企業,否則不予認定。
(四)市縣初審完成后,申報企業3個工作日內完成系統資料完善,并提交與系統資料一致的光盤2份至企業屬地市縣科技管理部門,系統提交資料與光盤不一致的,申報單位承擔不利后果。
聯系人:李常安,聯系電話:65332391
附件:
1.海南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海南省高新技術“精英行動”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
2.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支持民營經濟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3.海南省高新技術種子企業申報書
4.海南省高新技術瞪羚企業申報書
5.海南省高新技術領軍企業申報書
海南省科學技術廳
2025年9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1.海南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海南省高新技術“精英行動”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