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低收入人口住房租賃補貼實施辦法》
政策解讀
一、背景依據
為有效推進我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租賃住房補貼發放工作,我市分別于2020年和2022年出臺了《三亞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賃住房補貼發放工作方案》與《三亞市2022年住房救助申報工作方案》,有效緩解了我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問題。然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單位〈關于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23〕39號)《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單位〈關于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瓊府辦〔2024〕9號),我市需進一步加大對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幫扶力度,并優化住房救助工作。
鑒于當前我市已實施的兩個住房救助工作方案,未能全面覆蓋所有符合低收入認定條件的家庭,為確保更多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能夠及時有效地獲得救助,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起草了《三亞市低收入人口住房租賃補貼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旨在進一步加強我市住房救助保障工作,提升救助率與覆蓋面,確保救助資源更加精準地惠及需要幫助的群體。
二、目標任務
《辦法》的核心目標在于進一步擴大政策覆蓋面,確保更多住房困難家庭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實現“應保盡保”“應救盡救”的目標。
三、有利舉措
(一)明確申請條件,擴大救助范圍
《辦法》在申請條件方面進行了明確界定,將四類家庭納入住房救助范圍,分別是經民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城市低保邊緣家庭、城市剛性支出困難家庭。同時,補貼發放將依據民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低保認定證件上登記的家庭人口數核算,這一舉措進一步擴大了政策覆蓋范圍,完善了特殊困難家庭住房保障體系,使多群體的特殊困難家庭成為主要保障對象。
(二)精準識別對象,提高救助效率
《辦法》要求以民政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作為申請住房租賃補貼的重要依據。通過民政主管部門的嚴格認定,能夠確保只有符合條件的家庭才能申請住房租賃補貼,提高了救助的精準度和效率。同時,這也減少了申請過程中的繁瑣環節和人為干擾,使救助工作更加公正、透明。
(三)優化補貼流程,方便群眾申請
為了方便群眾申請住房租賃補貼,《辦法》對補貼流程進行了全面優化。一方面減少不必要的證明材料,讓申請人能夠更加便捷地提交申請。另一方面將原先的三級審核改為二級審核,在保證審核質量的前提下,提高了審核效率,有效減輕了基層工作壓力。
申請人需具有三亞市戶籍,并經民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市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城市低保邊緣家庭、城市剛性支出困難家庭。申請人家庭未享受過政策性住房、名下無自有住房或者家庭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積13㎡(含)以下。
五、申請人需提供什么材料?
(一)《三亞市低收入人口住房租賃補貼申請審批表》;
(二)申請人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三)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出具的無自建房、未享受拆遷安置政策證明;
(四)《海南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三亞市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三亞市城鄉低保邊緣家庭認定證》《三亞市城鄉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證》等證件之一(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五)其他相關材料。
六、申請人去哪里提交低收入人口住房租賃補貼的申請材料?
申請人需在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居住地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提交申請材料,后由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將材料匯總至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進行審核。
七、低保證上有家庭成員已享受公租房的,其他成員是否可以申報低收入人口住房租賃補貼?
不可以,經民政主管部門認定的《海南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三亞市城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三亞市城鄉低保邊緣家庭認定證》《三亞市城鄉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證》中的家庭人口,如有一位家庭成員已享受公租房,其他成員不可以申報低收入人口住房租賃補貼。
八、在海南其他市縣有自建房,但在三亞市無自建房是否可以申報?
可以,申請人在三亞市無自有住房或者家庭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積13㎡(含)以下就可以申報。
九、家庭人口數以民政主管部門認定證件家庭人口數為準,那么配偶、子女在認定證件上,但不是三亞市戶口,是否可以領取補貼?
不可以,家庭人口數以民政主管部門認定證件家庭人口數為準的前提,需均符合三亞市戶籍,才可以領取補貼。
十、已領取低收入人口住房租賃補貼是否還能申請我市公租房?
可以,但必須先向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提出退出低收入人口住房租賃補貼。
十一、低收入人口住房租賃補貼發放時間是什么時候?
低收入人口住房租賃補貼按照季度發放。
十二、補貼發放金額怎么計算?
每季度租賃補貼金額=[家庭人口數(家庭人口數以民政主管部門認定證件家庭人口數為準)×人均住房保障面積(13平方米)—家庭現有住房使用面積]×住房平均市場租金(35元/平方米)×月數3。
十三、出具虛假證明騙取低收入人口住房租賃補貼的要承擔什么責任?
保障對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住房租賃補貼保障資格,并責令退回已領取的租賃補貼:
(一)欺瞞騙取補貼行為:采用虛報隱瞞戶籍、家庭人口數、收入以及房屋等欺騙方式取得住房租賃補貼的;
(二)不符合法定標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規范性文件規定應當取消住房租賃補貼保障資格的其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