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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三亞市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
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各管委會,市各有關單位:
《三亞市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3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三亞市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
應急預案
目錄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范圍
1.4 分級標準
1.5 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1.6 工作原則
1.7 預案銜接
1.8 預案體系
2 組織體系
2.1 市級指揮機構
2.2 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職責
3 監測與預警
3.1 信息監測
3.2 預警級別
3.3 預警發布與解除
3.4 預警響應
4 應急處置
4.1 信息報告
4.2 應急救援
4.3 應急結束
4.4 信息發布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處理
5.2 保險理賠
5.3 調查與評估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及信息保障
6.2 隊伍保障
6.3 物資裝備保障
6.4 物資保障
6.5 宣傳教育、培訓
6.6 其他
7 附則
7.1 預案編制
7.2 預案修訂
7.3 預案演練
7.4 責任追究
7.5 預案實施
8 附件
8.1 三亞市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流程圖
8.2 三亞市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企業名錄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科學及時有效預防和處置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迅速有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規范應急響應程序,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發生及其造成的危害,維護能源安全和公共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特種設備監控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海南自由貿易港消防條例》《海南經濟特區安全生產條例》《海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海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海南省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海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全省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規范(試行)》《海南省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三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三亞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022年修訂)》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文件,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三亞市行政區域內納入《特種設備目錄》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適用范圍內的陸上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本預案所稱的突發事件,是指管道在運行、停止運行、封存、報廢等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火災、泄漏等事故。
附屬設施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管道的加壓站、加熱站、計量站、輸油站、輸氣站、配氣站、處理場、清管站、閥室、閥井、放空設施、儲氣庫;
(2)管道的水工防護、防風、防雷、抗震、通信、安全監控、電力等設施,管堤、管橋以及管道專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設施;
(3)管道的陰極保護站、陰極保護測試樁、陽極地床、雜散電流排流站等防腐設施;
(4)管道穿越鐵路、公路的檢漏裝置;
(5)管道的其他附屬設施。
目前,三亞市共有油氣長輸管道4條,總長度達173.866km。
(1)南山-三亞天然氣輸氣干線始于南山首站,終止于三亞門站,總長39.066km,設天涯和羊欄截斷閥室兩座,經過南山小學、南山一村、南山門口、布福村、布道村、東風村、嶺腳河、嶺腳村、大寶山、妙林河、鳳凰河等多個村落、河流地區,穿越高速3處,公路4處,鐵路9處。
(2)太平洋石油公司航油長輸管道位于三亞城市西側,途經三亞市天涯區、六個村(紅塘村、步甫村、黑土村、馬嶺新村、桶井村、梅村),經過53條公路,其中水泥地面36條,普通公路17條,跨過高鐵3處,經過4條河流,有多條農田排水溝經過,西起紅塘碼頭,東止鳳凰機場油庫,全程17.2km。
(3)三亞-東方輸氣管道起點位于三亞市崖州區梅聯村,途徑三亞市崖州區、天涯區、海棠區,經過紅塘村、過嶺村、梅村、桂山村、南春隊、檳榔村、海棠灣鎮東溪村等多個村落,經過河流7處及多條農田排水溝,穿越高速3處、公路8處、鐵路3處,三亞市境內全長87.1km。
(4)文昌-瓊海-三亞輸氣管道起點位于三亞市崖州區梅聯村,途徑三亞市崖州區,經過長山村、鹽灶村、保平村、臨高村、大蛋村等多個村落,經過河流5處及多條農田排水溝,穿越高速1處,公路2處,鐵路3處,三亞市境內全長30.5km。
1.4 分級標準
參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根據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的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本市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等級。
(1)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100人以上重傷;
②直接經濟損失達1億元以上。
(2)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50人100人以下以上重傷;
②直接經濟損失達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3)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
②直接經濟損失達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4)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
②直接經濟損失達1000萬元以下。
以上有關數值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5 危險有害因素分析
石油(包括原油、成品油,下同)、天然氣屬于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的石油、天然氣具有高壓、易燃、易爆等特點??赡軐е率吞烊粴忾L輸管道突發事件的主要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1)管道或者相關附屬設施本體失效,發生泄漏、火災或者爆炸等事故。
(2)人為損害:誤操作,施工危害、占壓、重載碾壓管道,采用移動、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損壞管道,盜竊管道輸送、存儲、泄漏、排放的石油、天然氣,以及恐怖襲擊等行為,引發管道泄漏、火災或者爆炸等事故。
(3)自然災害: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等地質災害以及洪水等造成管道泄漏、火災或者爆炸等事故。
1.6 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機制,強化措施。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加強防范,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發生和人員、財產損失。
(2)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市級有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和相關企事業單位各負其責,有效處置。
(3)堅持備用結合、專兼結合。各區人民政府和有關企業統籌規劃、整合資源,組建各類專業和兼職應急隊伍,在做好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的同時,扎實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準備工作。
(4)堅持科學處置、及時救援。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技術、專用裝備作用,科學、及時、高效開展處置和救援,持續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5)堅持公開透明、正確引導。全面、及時、依法、準確發布突發事件的事態發展及處置工作情況,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和應對負面輿情。
1.7 預案銜接
《三亞市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是《三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的專項預案,服從上級《三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同時,本預案是在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工作基礎上編制,通過全面系統梳理我市長輸管道走向范圍內可能面臨的涉人生命安全的各類風險,科學及時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本預案與《三亞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三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為相互補充、銜接關系。
1.8 預案體系
構建市、區、企業三級應急預案體系,各相關區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并報市發展改革委、市應急管理局備案;油氣長輸管道企業要組織制定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審核、備案。
2 組織體系
2.1 市級指揮機構
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是負責處置三亞地區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的市級指揮機構,其按照應急響應級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指導下,統籌協調、組織和指揮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三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市領導擔任,副總指揮分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發展改革委主任、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擔任。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針對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設有辦公室及應急工作組:應急救援專家咨詢組、綜合協調組、搶險救災組、警戒保衛組、醫療救護組、疏散安置組、后勤保障組、調查處理組、善后工作組等9個工作組,統一指揮協調全市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與三亞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市?;分笓]部)建立溝通機制,資源共享,?;穼I救援處置由市?;分笓]部負責。
2.1.1 總指揮
市人民政府分管領導
2.1.2 副總指揮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發展改革委主任、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
2.1.3 成員單位
各區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市科工信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氣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發生突發事件的企業。
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以下簡稱“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市發展改革委分管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2.1.4 下設工作組
(1)應急救援專家咨詢組:從海南省應急管理廳專家庫中選擇或者由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聘請安全生產方面的專家和技術骨干組成。
(2)綜合協調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事發地區人民政府配合。
(3)搶險救災組:由市消防救援支隊牽頭,市住建局、武警三亞支隊、中國人民解放軍海南省三亞警備區、市科工信局、事發地區人民政府、事發行業主管部門、應急專家配合。
(4)警戒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事發地區人民政府配合。
(5)醫療救護組:由市衛生健康委牽頭,事發地區人民政府、有關醫療單位配合。
(6)疏散安置組:由事發地區人民政府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運輸局、發生突發事件的企業配合。
(7)后勤保障組:由事發地區人民政府牽頭,市應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三亞供電局、發生突發事件的企業配合。
(8)調查處理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總工會、事發地區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參加,并可視情邀請相關專家參加。
(9)善后工作組:由事發地區人民政府牽頭,市人社局、市公安局、有關保險機構和發生突發事件的企業參加。
2.2 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職責
2.2.1 市應急指揮機構職責
總指揮職責:發布一級和二級應急響應時,立即前往現場配合省應急指揮部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發布三級應急響應命令,全面組織指揮全市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
副總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完成事故應急救援、協調工作,或者受總指揮委托完成事故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成員單位職責:根據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命令,組織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導開展相關工作;綜合分析突發事件預測預警信息,正確研判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以及緊急狀態,評價其影響范圍、程度,提出應對措施;按分級響應的規定,做好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協調工作。
辦公室職責:根據突發事件情況,提請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啟動或解除應急響應;負責執行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決定,統一組織協調、檢查指導全市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應急救援和事后恢復工作;做好應急值守;做好突發事件的信息匯總和上報工作;定期組織修訂本預案,指導相關區人民政府和管道企業做好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銜接和備案,督促檢查預案演練工作;組織協調應對突發事件的科學研究及業務培訓工作。
2.2.2 工作組織職責
(1)應急救援專家咨詢組:參與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方案論證和救援措施的制定。對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發展趨勢、救災方案、處置方法、災害損失和恢復方案等進行研究、評估并提出相關建議。向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提供科學有效的方案,參與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評審工作,參與宣傳培訓、預案演練評估及相關學術交流與合作。
(2)綜合協調組:負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力量、物資;組織環保、質監、國土、水利、氣象等專業隊伍對環境、特種設備、地質、河道及氣象進行監測研判,為救援決策提供基礎信息,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負責信息收集傳送,匯總突發事件處置進展,組織相關專家對管道設施安全突發事件救援方案、城市保供方案的制定提供技術支持,會同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適時向社會發布突發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組織媒體向公眾宣傳自救防護措施。
(3)搶險救災組:負責制定救援處置方案,組織有關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防范次(衍)生突發事件。
(4)警戒保衛組:負責突發事件現場交通管制、現場秩序維持和治安管理。
(5)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醫療專家和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做好心理危機干預和心理援助,及時處理突發事件后心理應激障礙。
(6)疏散安置組:負責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時采取強制疏散措施,并保證被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
(7)后勤保障組:負責保障應急救援所需通訊、經費、搶險物資和搶險裝備;負責道路修護;負責應急救援的電力保障;負責組織運送人員和物資等后勤保障工作。
(8)調查處理組:負責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查明突發事件原因,追究突發事件責任等工作。
(9)善后工作組:負責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維護穩定工作。
2.2.3 成員單位職責
(1)市發展改革委:負責指導、監督有關單位履行管道保護義務,配合做好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協調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發生后本市石油天然氣資源調度及供應安全,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協調、調查和總結評估。
(2)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的現場應急救援處置,指導協調轉移臨時安置受災人員或者受威脅人員,及時為受災人員提供必要的食品、飲用水、衣被、取暖、臨時住所等應急救助。組織協調、調動相關專業、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和專家參與事故應急處置,會同相關部門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置和總結評估。
(3)市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事故現場的警戒封控、交通管制、治安秩序維護和重點目標安全保衛,打擊處理在突發事件中存在的違法犯罪行為,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協調、調查和總結評估,接到關于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事故報警時,應當立即向事發地區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發展改革(能源)部門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報告。
(4)市政府新聞辦公室:負責組織指導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信息發布、輿論引導和協調媒體宣傳報道等工作。
(5)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組織指導相關網絡輿情的分析研判、調控管控,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做好網上宣傳引導,加強屬地網絡媒體和移動新媒體信息發布管理,引導網民依法、理性表達意見,及時處置網絡謠言等有害信息。
(6)市科工信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應對突發事件所需生產資料、救災物資的生產,協調各通信企業做好通信保障工作。
(7)市民政局:負責組織各區開展災后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圍;會同事發地各區人民政府做好遇難人員遺體處置。
(8)市財政局:按照應急救援領域市與各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原則,保障應急救援工作所需經費。
(9)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及時向市發展改革委、市應急管理局通報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息,協助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10)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專家分析研判現場污染狀況及變化趨勢,對建立和解除污染警報的時間、區域提出建議;指導因突發事件引發次生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和制定污染區域防控措施及組織指導環境應急監測;監督指導突發事件責任單位消除現場產生的污染物對環境的影響。
(11)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協助突發事件中建構筑物的搶險救援、事故評估和調查處理,組織協調本行業專業救援隊伍和大型建筑機械的調用。
(12)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開展公路搶通保通,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援車輛快速通行的服務保障,指導協助受災人員或者受威脅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及物資裝備設備的運輸,參與涉及港區內危險貨物港口經營人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
(13)市水務局:負責指導協助突發事件涉及水務系統的應急處置、事故評估和調查處理。
(14)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突發事件中受傷人員的現場醫療救治、轉運、院內救治等,做好衛生防疫技術指導,開展必要的心理康復。
(15)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參與突發事件中與特種設備相關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事故評估和調查處理。
(16)市氣象局:負責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提供氣象保障服務,及時提供事發地現場及周邊地區風向、風速、溫度、濕度、氣壓、雨量等氣象實況資料,協助開展突發事件引起的大氣污染擴散區域研判以及對建立、解除污染警報的時間、區域提出建議。
(17)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指導協調有關消防救援力量和資源,在事故現場做好消防安全監護,發生火災時,組織指導實施現場滅火救援,對現場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18)三亞供電局: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電力保障。
(19)各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做好事故先期處置及應急救援等工作,做好轄區內的生產安全防范及應急物資儲備工作,并及時向三亞市人民政府及三亞市應急管理局報告事態發展及應急救援情況。事態擴大時,及時請求上級支援。
(20)發生突發事件的企業: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落實主體責任,采取預防和預警措施,健全應急機制,制定應急預案,與所在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相銜接,并定期組織演練,配備應急物資,做好事故應對工作。事故發生時,立即采取先期處置,通知可能受事故影響的企業和人員,及時上報屬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聯動響應,并配合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善后和事故調查工作。
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可適當調整、補充成員單位。市級成員單位應當確定具體人員。
3 監測與預警
3.1 信息監測
(1)管道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運行監測機制和突發事件預警機制,對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和信息分析,及早治理風險,妥善控制風險,對可能引發突發事件或者其他災害的隱患信息,要及時向省級相關部門和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
(2)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體系,完善信息共享機制,通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報告等多種渠道收集信息,加強信息綜合分析與評估,提高相關預報的準確性和時效性。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敏感時段、災害性天氣等特殊時段,應當加大監督巡查力度,強化應急值守和信息報告工作。
3.2 預警級別
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和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級別,按照突發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紅色為最高級別。
(1)紅色預警: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發生大量泄漏或者發生的火災爆炸事故,可能影響到周邊較大范圍內的居民,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經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研判可能發生特大?;肥鹿?。
(2)橙色預警: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發生大量泄漏或者火災爆炸事故,可能影響到周邊一定范圍內的居民,可能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經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研判可能發生重大?;肥鹿?。
(3)黃色預警: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發生一定量泄漏或者火災爆炸事故,可能影響到周邊居民,可能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經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研判可能發生較大危化品事故。
(4)藍色預警: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發生少量泄漏或者火災爆炸事故,危險化學品尚未發生擴散,可能造成輕微社會影響,經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研判可能發生一般危化品事故。
3.3 預警發布與解除
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企業對突發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及時將評估結果及應急預警提議報辦公室,辦公室組織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會商,經研判確定預警級別為紅色時,辦公室向市應急委或市政府提出預警申請,經省人民政府、省應急管理廳批準后,授權市人民政府發布預警信息。
當研判預警級別為橙色時,辦公室向市應急辦提出預警申請,市應急辦報請市政府分管副市長審批同意后,市人民政府或市應急委發布預警信息,并報省應急辦及省相關部門備案。
當研判預警級別為黃色和藍色時,由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或者事發地區人民政府按規定自行審批發布,并報省應急辦、省相關部門及市應急辦備案。
預警信息包括發布單位、發布時間、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類別、可能影響時間和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政府相關措施、咨詢渠道等內容。各區人民政府及相關單位在接到預警信息后,應當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宣傳車、農村大喇叭或者組織人員通知等方式,快速、及時、準確地將預警信息傳播給社會各界和公眾。對老、弱、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及醫院、學校、景點景區、游艇碼頭、漁船漁民、海上作業點、可能嚴重影響區域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足以周知的有效傳播方式。
3.4 預警響應
(1)發布藍色、黃色預警后,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及各區人民政府、各單位應依據相關應急預案立即做出響應。
藍色預警響應:負有信息報告職責的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加強事態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工作;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區人民政府進行響應,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專家,對事態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發生事故可能性的大小、影響范圍和強度;通知事發地消防隊伍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原地待命。
黃色預警響應:在藍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通知事發地消防隊伍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調運事發區、市人民政府直屬各單位的應急救援物資到現場;告知附近居民,做好事態嚴重時的疏散準備。
(2)發布橙色、紅色預警后,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及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直屬各單位在采取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措施。
橙色預警響應:在黃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轉移、疏散或者撤離可能受事故危害的人員并予以妥善安置;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電、供氣等公共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通知相鄰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直屬各單位做好應急救援所需物資和應急隊伍出動準備,確保隨時調用。
紅色預警響應:在橙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通知相鄰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直屬各單位應急隊伍趕赴現場,及時調運相鄰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直屬各單位應急救援物資到現場;組織周邊居民迅速進行疏散。
4 應急處置
4.1 信息報告
4.1.1 信息報告程序
一旦發生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立即撥打110/119/12345進行報告,也可向管道企業,事發地區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發展改革(能源)部門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報告。
公安部門(110報警服務臺)、消防救援部門(119火警服務臺)、政務服務部門(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立即轉報事發地區黨委、區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發展改革(能源)部門。
管道企業發生石油天然氣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按照隨時續報的原則,應當在事件發生后10分鐘內電話、20分鐘書面向事發地區人民政府及市發展改革委、市應急管理局報告事件基本情況。
各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按照接報即報、隨時續報的原則,應當在接報后10分鐘內電話、20分鐘內書面向市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市委總值班室報告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市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市委總值班室應當在接報后10分鐘內電話、20分鐘內書面分別向省人民政府總值班室、省委總值班室報告。
市發展改革委、市應急管理局接到突發事件信息后,按照接報即報、隨時續報的原則,應當在接報后20分鐘內電話、40分鐘內書面分別向省發展改革委、省應急管理廳報告。
4.1.2 信息報告內容
市應急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各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管道企業的報告內容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姓名、信息來源、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初步傷亡情況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初次報告后,信息報告單位及時續報事故動態和處置進展。
4.2 應急救援
4.2.1 先期處置
(1)涉事管道企業
迅速切斷石油天然氣來源和電源,設置警示標志,通知突發事件危害范圍內的單位和人員迅速疏散轉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和次生災害發生;迅速調集企業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物資、裝備,開展搶修救援。
(2)各區人民政府
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態勢,迅速調集力量,開展搶修救援;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態發展;迅速疏散、轉移、撤離受危害或者威脅的人員并妥善安置;組織開展醫療救治、交通管制、維護社會治安等工作。
4.2.2 應急響應
需要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置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事件,由辦公室向總指揮報告,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各小組、成員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確定的職責要求,立即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辦公室要將現場應急工作情況及時報告市人民政府和市安委會,確保突發事件搶險工作協調、有序、有效實施。
分級響應:根據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初判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分為三級,由高到低分別為一級、二級、三級應急響應。
(1)一級應急響應
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省應急指揮部發布一級應急響應并轉為現場指揮部,啟動省級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省人民政府指揮下進行事故應急工作。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相關成員單位立即趕赴現場,立即按照現場指揮部的指揮調度及本預案職責分工等,協助開展相應應急處置;調度市消防救援總隊、市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專家趕赴現場開展應急救援處置;向省應急指揮部匯報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協助研究落實現場指揮部應急救援處置、傷員救治、災民安置、物資征用、輿情應對等重大決策;按照現場指揮部決策部署,完成其他事項。
(2)二級應急響應
初判發生較大或者跨市縣的一般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省應急指揮部啟動二級應急響應并組建現場指揮部按照省級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全面統籌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相關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趕赴事故現場,立即按照現場指揮部的指揮調度及本預案職責分工等,協助開展相應應急救援處置;按照現場指揮部決策部署,完成其他事項。
(3)三級應急響應
初判發生一般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不跨市縣),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三級應急響應,啟動《三亞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同時向省應急管理廳報告突發事件基本情況。
(4)響應升級
如果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預計現有應急資源難以實施有效處置時,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向省人民政府、省應急管理廳申請協調參與處置工作。市指揮部、現場指揮部等各級應急機構應積極配合。
根據事態發展,同時應及時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地區通報有關情況,必要時可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出預警。
4.3 應急結束
當現場險情得以控制,事故傷亡情況已核實清楚,被困人員已解救,受傷人員已全部安排救治,死亡人員得到妥善處置,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已消除后,由現場指揮部上報省或者市級應急指揮部,省或者市級應急指揮部宣布響應結束,相關人員回到日常崗位。
4.4 信息發布
一般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不跨市縣)的信息發布工作,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在省政府新聞辦公室的指導下組織實施。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或者較大、跨市縣的一般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按照現場指揮部決策部署,協助實施。
信息發布內容主要包括: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及其次生、衍生災害的監測和預警情況;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員傷亡(包括下落不明人數)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故區域交通管控情況以及臨時交通措施;事故責任單位基本情況;事故初步原因等。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工作
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企業,事發地區人民政府和應急管理、發展改革(能源)、公安、民政、生態環境、交通運輸、衛生健康等部門應當各司其職,及時做好傷員救治、交通恢復、污染物清理等善后工作。管道企業應當在有關部門和專家的指導下,抓緊進行設施設備和現場清理,盡快恢復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運行。在應急救援處置過程中被征用的物資、裝備、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應當及時歸還,消耗或者損壞無法歸還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補償。
5.2 保險理賠
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發生后,保險機構應當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工作。保險監管機構應當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快速查勘并及時做好理賠工作。
5.3 調查與評估
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評估工作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執行,查清事故的經過、原因和損失,查清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并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特別重大、重大、較大、跨市縣的一般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由省人民政府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或者省人民政府授權、委托的部門牽頭組織開展,有關單位配合做好調查與評估工作。一般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不跨市縣)由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調查與評估,省人民政府認為必要時,可提級調查。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及信息保障
市科工信局做好應急響應期間的通信保障;各成員單位及其負責人應當保持通訊流暢,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系,應急響應期間值班電話保證24小時有人值守。各成員單位要建立相關基礎信息數據庫,與相關部門建立應急工作機制,為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6.2 隊伍保障
管道企業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包括工藝處置隊伍),配備必要的設備設施,積極開展救援知識、專業技能培訓和演練,保證隊伍隨時處于良好的待命狀態。
6.3 物資裝備保障
管道企業要結合自身性質和特點,儲備配備能滿足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需要的裝備和物資,并確保裝備和物資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6.4 資金保障
處置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所耗費用,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事發地區人民政府協調解決;跨區的,由所有涉及的區人民政府共同協調解決;市財政可視情給予補助。
管道企業應當按規定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保障企業日常對危險源的監控、預防預警措施、應急培訓、演練以及應對突發事件的需要。
6.5 宣傳教育、培訓
宣傳教育:管道企業應當告知員工和周邊群眾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的主要危險和危害,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知識。
培訓:各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應當按照隸屬關系和管理責任,加強本系統、本領域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提高應對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的決策和處置能力。
管道企業應當加強崗前培訓,確保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6.6 其他
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通信、人員、交通、治安、醫療、經費、物資、技術等保障,本預案未列明的,按照《海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2020年修訂)》等有關規定實施。
7 附則
7.1 預案編制
各區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市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各區實際情況,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報市發展改革委、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市重大城鄉建設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制定本部門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保障機制。
7.2 預案修訂
如有以下原因,應當及時對預案進行修訂:
(1)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相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
(3)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
(5)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或者演練中發現需要修訂的重大問題;
(6)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7.3 預案演練
市發展改革委同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企業每2年至少組織一次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現場救援處置的演練。演練后,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單位,結合演練情況,視情對應急預案進行修改完善。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企業內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救援處置的演練。
7.4 責任追究
預案相關工作不落實,導致發生突發事件或者發生后應急處置不當的,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7.5 預案實施
本預案的具體應用問題由三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2024年5月3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9年5月2日。
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