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群眾所想、急群眾所急
近期
三亞交警收集了
群眾關于交管業務的咨詢問題
并整理了以下答案
看看有沒有你關心關注的

1.請問藍牌電動車到過渡期截止時間了如何注銷?
您好,辦理注銷登記時,車輛所有人需要前往車輛登記地注銷服務點,提交身份證明,注銷情況說明,交回電動自行車號牌。號牌遺失、滅失的,車輛所有人還應當提交號牌遺失、滅失情況說明。具體如下:
(▲點擊圖片跳轉查看詳情)
2.請問電動車部分藍牌仍可上路,這部分怎么查?
您好,全省各市縣過渡期電動自行車有效日期如下:

3.請問電動車電池不行了,換了一個原廠電池算改裝嗎?
您好,不算。如果更換的原廠電池在電壓、容量等關鍵參數上與原車電池一致,比如原來是48V12Ah的電池,更換的也是48V12Ah的原廠電池,沒有改變電池的基本性能指標,就不屬于改裝。
4.請問姓名發生了變化,怎么在“交管12123”APP賬號中進行修改?
您好,您可以刪除“交管12123”APP賬號后重新注冊。
刪除賬號方法:打開“交管12123”APP點擊右下角“我的”一“賬號與安全”一“刪除賬號”,刪除原因選擇“其他”,填入手機驗證碼即可刪除賬號。刪除賬號后重新使用新的姓名注冊賬號。
5.請問為什么我在網絡學習時審核不通過?
您好,請您自查是否有如下行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工作規范》第三十七條存在下列行為的,相應學習時段、考試審核不通過:
(一)監控未采集到人像的;
(二)人臉識別比對未通過的;
(三)實人認證未通過的;
(四)有從事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絡學習、考試無關活動情形的。
6.請問我的車因事故被扣留了,拖車費用由誰來承擔?
您好,交警采取強制措施扣留車輛的行為,拖車費用應該由作出決定的交警部門來承擔。如果涉及事故施救行為,應屬事故損失,由責任當事方承擔。施救費用屬于保險公司的賠償范圍。
7.請問60周歲以上還可以申請校車駕駛資格嗎?
您好,不可以。按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72號)規定,申請校車駕駛資格應當取得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并具有三年以上駕駛經歷,年齡在25周歲以上、不超過60周歲。
8.請問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的期限是多久
您好,對入境短期停留的,可以申領有效期為三個月的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停居留時間超過三個月的,有效期可以延長至一年。
9.請問大雨天我的電動車自行車車牌丟了怎么補辦?
您好,需要車主或代辦人攜帶相關材料,到就近的電動自行車登記服務點、交警服務站或車管所提出申請。相關材料如下:
1.情況說明(申請補辦的原因是因為號牌遺失、號牌損壞等);
2.電動自行車車主的身份證原件。
溫馨提示:如果車主本人無法親自前往辦理,可以委托他人代辦,但需要出具委托書,并攜帶雙方身份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