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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三亞南山熱帶優異果蔬資源保護
基地項目(新增用地)土地調查
有關事項的通知
崖州區政府,市政府各有關單位:
根據項目建設需要,經市政府同意,對三亞南山熱帶優異果蔬資源保護基地項目新增用地進行調查。為做好該項土地調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該用地位于崖州區內,用地調查面積約28609平方米(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具體的土地調查范圍四至及坐標詳見項目用地界址圖。土地權屬(海南三亞平面坐標系)為南山村委會農民集體土地約26687平方米、三亞崖州灣科技城開發建設有限公司供地土地約11平方米、第一次土地調查未確權的土地(崖州區政府須開展權屬調查工作并督促利害關系人辦理土地確權手續或按照《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關于印發2025年度自然資源要素保障政策問答第一期的通知》第4條規定執行)約1884平方米;土地利用現狀(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為農用地約19326平方米(其中溝渠約40平方米、灌木林地約650平方米、果園約6平方米、旱地約4113平方米、坑塘水面約7151平方米、農村道路約17平方米、其他草地約1平方米、其他林地約32平方米、其他園地約2035平方米、喬木林地約962平方米、水田約4319平方米),建設用地約9252平方米(其中公路用地約1688平方米、公園與綠地約3533平方米、農村宅基地約3408平方米、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約11平方米、水工建筑用地約612平方米),河流水面約31平方米。該項目已納入《三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重點項目建設安排表”,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建設內容為熱帶優異果蔬品種和技術種植,涉及的非建設用地根據土地現狀用途按原地類管理。
二、崖州區政府應嚴格履行法定征地程序,即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抄送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公告、組織聽證、確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提出征收土地申請、發布征收土地公告、組織實施征地,各環節缺一不可。征收土地預公告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時間不少于30日,征收土地公告應當自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發布。
三、集體土地的征收補償測算工作按《三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三亞市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管理規定的通知》(三府規〔2025〕23號)規定執行。
四、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對集體土地范圍內的征收補償工作進行指導。在調查工作中,土地調查范圍內的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阻撓。
五、為進一步做好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南省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的通知》(瓊府〔2025〕11號)以及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林業局聯合頒布的《關于印發〈海南省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瓊社保發〔2025〕14號)精神及我市實際情況,崖州區政府應組織村(居)委會填寫《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申報表》,經村(居)委會、區征地部門、區農業農村部門、區林業部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逐級審核后,由崖州區政府匯總形成《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實施方案審核表》,并將上述兩種表格材料報送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納入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崖州區政府根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及時向財政部門提出社保資金申請,財政部門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足額預存至被征地農民繳費補貼資金財政專戶,并向崖州區政府出具資金足額到位的相關證明(同時抄送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政府將征地批準文件下發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時一并抄送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六、自崖州區政府發布擬征收土地預公告之日起,在土地調查范圍內一律禁止搶種青苗和搶建附著物。凡突擊搶種的青苗和搶建的附著物,一律不予補償,后果自負。崖州區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一定要提高依法用地意識,新建項目絕不能產生違法用地。
附件:1.征收土地預公告
2.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3.征收土地公告
4.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申報表
5.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實施方案審核表
6.權屬信息示意圖
7.三亞南山優異果蔬資源保護基地項目(新增用地)用地界址圖
三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6年7月1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