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頻問答一看就懂!
殘疾人證事項的辦理條件是什么?
申請人符合《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國家標準(GB/T 26341-2010),未滿18歲或精神、智力殘疾的必須由監護人代辦,并提供真實有效的監護關系證明材料。
人在外地可以申請辦理殘疾人證嗎?
可以。從2021年6月28日開始,殘疾人證辦理實現“跨省通辦”,不再受戶籍地限制。殘疾人證新辦、換領、遷移、掛失補辦、注銷、殘疾類別/等級變更等6項均可異地辦理,申請人可以在居住地向當地縣級及以上殘聯提出辦理申請。
有哪些情況不能申請辦理殘疾人證?
1.言語障礙者,年齡未滿3周歲時不可辦理,年滿3周歲后方可提出申請;
2.精神障礙者,年齡未滿2周歲時不可辦理,年滿2周歲后方可提出申請;
3.因病、交通事故或意外致殘者,在治療期終結、康復期未滿1年時不可辦理,滿1年后方可提出申請;
4.殘疾人證注銷未滿一年的,原則上不得重新申請。
辦理殘疾人證收不收費?
在我市辦理殘疾人證包含殘疾人鑒定(三亞市本地戶籍居民在我市任何具有殘疾鑒定資質的醫院申請鑒定)、制證、證件郵寄到家全過程均不收費。
溫馨提示:辦理殘疾資質認定過程中已繳費的情況可以帶上發票到所屬轄區民政局申請退款。
哪些殘疾人可以享受“兩項補貼”政策?
“兩項補貼”政策指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與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為低保家庭中的殘疾人,申請人的戶籍須為海南省,持有效殘疾人證的以下人群:
1.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的一、二級重度殘疾人;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殘疾人。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對象為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申請人的戶籍須為海南省,持一級、二級有效殘疾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