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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
關于三亞市SY2025-088號用地
農用地轉用的批復
三亞市人民政府:
《關于審批三亞市SY2025-088號用地農用地轉用的請示》(三府〔2026〕92號)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市政府將集體所有農用地1.1203公頃(含耕地0.6807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具體位置詳見宗地勘測定界圖。
二、你市政府應負責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補充數量相等、質量相當的耕地。
三、本次批準的用地應按規劃和呈報用途安排0.6823公頃作為城鎮村道路用地,0.5989公頃作為交通場站用地,0.0081公頃作為廣場用地,0.0137公頃作為環衛用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用于興建不符合國家及我省供地政策和產業政策的項目,不得變相開發房地產。因規劃調整、產業發展等原因,確需改變土地用途供地的,應報省政府批準。土地供應手續嚴格按照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辦理。
四、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你市應足額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47.0526萬元后,再依法辦理后續用地手續。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6年4月5日
(此件主動公開)